January 2025

臺灣虛擬資產服務商管制措施概覽

臺灣對於虛擬資產服務商(下稱「VASP」)之管制,採取循序漸進的管制措施。早期以洗錢防制措施著手對VASP進行監管,配合自律組織之設立強化政府與產業溝通,再透過登記制度之建立加深公部門對VASP的掌握程度。本文將先介紹臺灣對VASP監管之歷程,再進一步說明VASP目前應遵守之法規。

1. VASP監管歷程

(1) 過去:從洗錢防制著手監管VASP

臺灣於2021年公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下稱「VASP洗錢防制辦法」),課予VASP洗錢防制法律遵循義務,要求提供受監管虛擬資產服務之業者應完成洗錢防制聲明,並遵守有關確認客戶身分及交易持續監控等規定。

於2023年9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頒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下稱「VASP指導原則」),揭示金管會對VASP之管制面向有擴大之趨勢,其重視之議題包含:虛擬資產之發行及上下架審查機制、客戶資產保管、建立完整之內部規則等 [1] 。此外,金管會亦透過VASP指導原則宣示VASP應推動成立同業公會與訂定自律規範。

(2) 現在:公私部門協力提升市場紀律及防制詐欺

基於防制詐欺及阻斷不法金流的目的,在金管會推動下,臺灣於2024年期間頒布及修改一系列對VASP有重大影響之規範,包含:課予VASP防制詐欺義務、實施VASP登記制度等。

除此之外,在金管會的支持及協助下,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下稱「VASP公會」)正式於2024年6月設立,並於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間公告七部自律規範,所涉及之議題包括:公會會員自律公約、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自律規範、客戶保護自律規範、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自律規範、打擊詐欺犯罪暨產業聯防機制、資訊安全管理、資產分離保管。

(3) 未來:預計制定VASP專法

金管會以步步推進的措施輔導業者建立合規文化,實施循序漸進監管,目前預計在2025年6月向行政院提出VASP專法草案,將VASP之各項管制議題納入規範。

2. VASP應遵守之法規

若VASP在臺灣經營受管制之虛擬資產服務,主要應遵守有關登記、打擊詐欺及防制洗錢之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1) VASP登記制度

臺灣自2024年11月30日起實施VASP登記制度。VASP在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前不得提供受監管之虛擬資產服務,否則違規之自然人最高將遭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違規之法人最高將遭處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洗錢防制法第6條、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下稱「VASP登記辦法」)) [2]

依照目前登記制度規定,VASP被區分為虛擬資產交換商、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虛擬資產移轉商、虛擬資產保管商、虛擬資產承銷商五類。除所有VASP皆應遵守之一般性規定外,VASP依其所經營業務項目之不同而被課予差異化的法律遵循義務,例如: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因有提供「虛擬資產集中交易市場服務」,因此需要就其平台虛擬資產之上下架,訂定審查標準及審查程序 [3]

(2) 防制詐欺規範

為有效防制詐騙案件,立法院於2024年7月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課予VASP應配合司法警察機關建立聯防通報機制等防制詐欺之義務;違反前述義務者將遭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至第13條) [4]

(3) 洗錢防制規範

如前所述,臺灣自2021年起即將VASP納入洗錢防制體系之一環,要求VASP落實確認客戶身分、交易持續監控、申報可疑交易等義務。嗣後於2024年11月,金管會修改VASP洗錢防制辦法部分條文,進一步強化VASP洗錢防制義務,其重點包含:

  • 應每年製作洗錢防制風險評估報告,並於次年三月底前函報金管會備查(原為每兩年製作一次報告,且僅需於金管會要求時提供)(VASP洗錢防制辦法第14條)。
  • 應配置充足適任之法令遵循人員(VASP洗錢防制辦法第15條第5項)。
  • 應遵守法令及自律規範(VASP洗錢防制辦法第15條第1項)。VASP登記辦法亦有類似規定(VASP登記辦法第10條),此使VASP公會所制定之自律規範具一定程度強制力。

為兼顧金融創新發展、消費者保護及維護市場秩序,金管會對VASP採取階段性之監管模式,同時亦透過「公告指導原則」及「輔導產業訂定自律規範」等措施推動整體加密貨幣產業建立法律遵循文化。業者須留意有關VASP之管制措施目前尚在發展階段,因此相關業者需要密切留意法規的最新動態,並配合調整公司內部控制與業務經營方式。


[1] 黃郁婷、許家綺, 臺灣金管會公告「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 (最後瀏覽日期:2025年1月13日)
[2] 陳信宏、許家綺, 臺灣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登記制度修法通過 ─ 金管會自洗錢防制措施著手強化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監督  (最後瀏覽日期:2025年1月13日)
[3] 黃郁婷、許家綺, 臺灣金管會公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最後瀏覽日期:2025年1月13日)
[4] 陳信宏、嵇珮晶、許芸瑋、劉乾緯, 臺灣打詐四法系列文章 (一) ─ 打詐專法制定後,企業之協力義務與防制措施  (最後瀏覽日期: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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