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023
氢能相关法令动态(台湾)
2023.09
洪堃哲、颜伯轩
经济部于2023年7月4日公告:「指定氢燃料为能源管理法第二条第六款之能源」,并自即日起生效。自此,氢燃料之供应及使用方面均受到能源管理法规范,惟规范内容现阶段尚不明确,有待经济部进一步修订相关法规。具体而言,需于现行「能源供应事业及能源用户达应办理能源管理法规定事项之能源供应数量、使用数量基准及应储存之安全存量」中增订氢燃料之相应基准,并配合修订有关「能源查核」、「能源资料申报」及「技师或能源管理人员设置义务」等方面之规范内容,俾使氢燃料供应事业及用户能够遵循。
此外,为配合氢能车辆产业发展,经济部于2023年7月28日预告「指定供氢能车辆最终使用之氢燃料为能源管理法第六条第二项非经许可不得经营销售业务之能源产品」及「加氢站销售氢燃料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两项草案,前者要求「供氢能车辆最终使用之氢燃料」之销售业务必须事先取得许可,方能经营;后者则参酌加气站设置管理规则,针对销售氢燃料业务之许可、营业以及「加氢站」之用地、设施、安全距离、泄漏警报与登记等各方面制定较完整规范。上述草案将于近日公告实施。
洪堃哲、颜伯轩
经济部于2023年7月4日公告:「指定氢燃料为能源管理法第二条第六款之能源」,并自即日起生效。自此,氢燃料之供应及使用方面均受到能源管理法规范,惟规范内容现阶段尚不明确,有待经济部进一步修订相关法规。具体而言,需于现行「能源供应事业及能源用户达应办理能源管理法规定事项之能源供应数量、使用数量基准及应储存之安全存量」中增订氢燃料之相应基准,并配合修订有关「能源查核」、「能源资料申报」及「技师或能源管理人员设置义务」等方面之规范内容,俾使氢燃料供应事业及用户能够遵循。
此外,为配合氢能车辆产业发展,经济部于2023年7月28日预告「指定供氢能车辆最终使用之氢燃料为能源管理法第六条第二项非经许可不得经营销售业务之能源产品」及「加氢站销售氢燃料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两项草案,前者要求「供氢能车辆最终使用之氢燃料」之销售业务必须事先取得许可,方能经营;后者则参酌加气站设置管理规则,针对销售氢燃料业务之许可、营业以及「加氢站」之用地、设施、安全距离、泄漏警报与登记等各方面制定较完整规范。上述草案将于近日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