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覽臺灣金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

2023.05

陳信宏、施志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2017年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1.0」,鼓勵金融業對綠能產業的投融資,2020年「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則涵蓋環境、社會及治理(ESG)面向,鼓勵金融業培育永續金融人才、促進ESG資訊揭露、及強化氣候風險管理。根據臺北大學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的調查,臺灣在永續投資的資產及比例皆持續成長[1]。金管會於2022年9月再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下稱「本方案」)[2],進一步推動金融業瞭解自身及投融資對象的溫室氣體排放情形(下稱「碳排放」),以支持「2050淨零排放」政策。

本方案有五大面向,分別有重點推動措施:

面向 重點推動措施
佈局(Deployment) 碳盤查及風險管理,帶動產業減碳。
資金(Funding) 推動及發展「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
資料(Data) 整合資料及數據,建置ESG資料平台、永續金融網站及氣候風險資料庫。
培力(Empowerment) 強化永續金融專業訓練,規劃永續金融相關證照。
生態系(Ecosystem) 推動金融業先行者聯盟、金融業淨零推動工作群,辦理永續金融評鑑[3]

本文僅就「佈局」及「資金」兩面向已推出的具體措施進行介紹,其餘面向可注意金管會的相關新聞稿。

一、佈局面向-揭露碳排放並調適氣候相關風險

鑒於國際金融組織要求金融業應盤查並揭露碳排放,金融業除檢視自身營運的直接碳排放(範疇一)及間接碳排放(範疇二)外,也應瞭解其投融資對象的碳排放(範疇三),還要提出「整體氣候風險管理分析報告」,並通過「氣候變遷壓力測試」,促使金融業調整營運方式、與投融資對象議合並擬定減碳策略,推動整體產業減碳。

二、資金面向-將「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納入投融資評估

金管會、經濟部、交通部及內政部於2022年12月共同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4](下稱「本指引」),鼓勵金融業參考本指引進行投融資評估,協助企業朝永續減碳轉型。

本指引將永續經濟活動分為「一般經濟活動」及「前瞻經濟活動」兩類。需注意的是,本指引未涵蓋國內所有產業及經濟活動,因此,未列入本指引之經濟活動,不代表其非屬「永續經濟活動」。又,企業於國外從事的經濟活動可能因當地技術、資訊及法規要求與臺灣不同,而不適用本指引所訂「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方法。

(一) 一般經濟活動

就「適用」本指引的產業及經濟活動,目前以金融業投融資金額較多的部分製造業、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運輸與倉儲業共16項一般經濟活動為對象,訂定「符合」永續經濟活動之認定方法:

類別 一般經濟活動(共16項)
適用本指引的經濟活動 1. 製造業(2項):水泥生產、玻璃生產。

2. 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7項):新建築物、既有建築物翻新、建築物之收購與交易取得…等。

3. 運輸與倉儲業(7項):客運汽車運輸、貨運汽車運輸、客運軌道運輸…等。

符合永續經濟活動之認定方法 對氣候變遷減緩具有實質貢獻,且未對其他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

前揭認定方法可分成3項條件,分述如下:

1. 對氣候變遷減緩具有實質貢獻

本指引明列「氣候變遷減緩」、「氣候變遷調適」、「水及海洋資源之永續利用及保護」、「轉型至循環經濟」、「汙染預防及控制」及「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之保護與復原」等6大環境目的。

由於「氣候變遷減緩」是本指引的核心,違反者當然不屬於永續經濟活動。至於所稱「具有實質貢獻」,係指符合相關技術篩選標準[5]。因此,企業須從事對氣候變遷減緩符合技術門檻的經濟活動,才會符合本條件。

2. 未對其他環境目的造成重大危害

若企業的經濟活動違反「其他環境目的」,依相關法規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大裁處,即構成所稱「造成重大危害」:

環境目的 相關法規
氣候變遷調適 尚無
水及海洋資源之永續利用及保護 水利法、自來水法、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等。
轉型至循環經濟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廢棄物清理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汙染預防及控制 空氣污染防制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水污染防制法…等。
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之保護與復原 國家公園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等。

重大裁處

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訂有標準:

1. 訂有標準:依該標準。

2.  未訂標準:最近一年內因違反相關法規,致有下列情事之一者:1)造成公司重大損害或影響者;(2)經有關機關命令停工、停業、歇業、廢止或撤銷污染相關許可證者;(3)單一事件罰鍰金額累計達新臺幣壹佰萬元以上者。

3. 未對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

若企業的經濟活動違反「社會保障」,依相關法規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大裁處,即構成所稱「造成重大危害」:

社會保障 相關法規
國內法效力之聯合國人權相關公約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等。
國內勞工相關法規 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保險條例…等。

*「重大裁處」定義請參前揭說明

(二) 前瞻經濟活動

配合「2050淨零排放」政策涉及的關鍵技術領域,本指引列出13項「前瞻經濟活動」,包括再生能源,氫能,智慧電網及儲能,高能效設備,低碳運輸,碳捕捉、利用與封存…等技術研發、設備建置及相關運用,此等活動可直接視為對「氣候變遷減緩」具有實質貢獻。

如此等前瞻經濟活動亦同時符合「未對其他環境目的造成重大危害」及「未對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者,則屬本指引的永續經濟活動。

(三) 經濟活動之永續程度

企業可依其經濟活動「適用」與「符合」前揭3項條件之情形,以及有無具體改善或轉型計畫,將經濟活動之永續程度,分為「符合」、「努力中」、「改善中」、「不符合」及「不適用」五類:

  適用本指引 對氣候變遷減緩有實質貢獻 未對其他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 改善或轉型計畫
永續程度 X 不適用
V X V X 不符合
V V X X 不符合
V X/V X V 改善中
V X V V 努力中
V V V 符合

(四) 揭露及運用:鼓勵方式推動,減少阻力

1. 企業揭露

鼓勵(非)上市櫃公司參考本指引檢視「營運之主要經濟活動」及有資金需求的「個別專案項目」,於企業官網、年報、永續報告書中,自願揭露「適用」及「符合」本指引之經濟活動的營收比重、永續程度(符合/努力中/改善中/不符合/不適用)等資訊,供投資人及往來的金融業參考。

2. 金融業運用

鼓勵金融業投融資有對外標示「綠色」、「ESG」或「永續」概念者,參考本指引進行投融資決策及與企業議合。

三、小結

關於前揭「佈局」面向,根據金管會的時程規劃[6],銀行業、證劵期貨業及保險業以資本額、所屬母公司資本額、資產管理規模等為劃分標準,2023年至2028年間須分階段完成碳盤查及確信(範疇一及範疇二)。

關於前揭「資金」面向,金管會擬將適用本指引「一般經濟活動」的產業範圍,進一步擴及製造業(包含化學工業、鋼鐵製造、紡織製造、半導體、面板、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共7項)、廢棄物清理及資源回收業、金融保險業、農林業等4個產業[7];也將訂定本指引「氣候變遷減緩」以外5項環境目的之量化技術篩選標準。此外,金管會正在研擬揭露框架,以利企業揭露其「適用」及「符合」本指引之情形,也在規劃問卷,以便企業得以統一格式提供相關資訊予金融業。

「綠色金融」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12項關鍵戰略之一[8],也列入112年度金融檢查重點[9]。本方案的執行期間為2022年至2025年,金管會將持續針對本方案的五大面向推出各種措施,以借重金融市場的力量,深化整體產業的永續發展,值得金融業及整體產業持續關注。


[1]「2022臺灣永續投資調查」;http://www.aacsb.ntpu.edu.tw/twsvi/lyadmin/pages/uploads/file/f23f_hhyk5m6j32.pdf
[2] 金管會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要讓金融業更積極協助淨零轉型(2022年9月26日);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209260001&dtable=News
[3] 第一屆永續金融評鑑指標公布(2022年12月29日);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212290001&dtable=News
[4] 金管會與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共同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鼓勵金融業協助企業朝永續減碳轉型(2022年12月8日);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212080003&dtable=News
[5] 附表2:對氣候變遷減緩具實質貢獻之技術篩選標準;https://www.fsc.gov.tw/uploaddowndoc?file=news/202212081505420.pdf&filedisplay=%E9%99%84%E4%BB%B61%E6%B0%B8%E7%BA%8C%E7%B6%93%E6%BF%9F%E6%B4%BB%E5%8B%95%E8%AA%8D%E5%AE%9A%E5%8F%83%E8%80%83%E6%8C%87%E5%BC%95.pdf&flag=doc
[6]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推動成果(2022年第4季);https://www.fsc.gov.tw/websitedowndoc?file=chfsc/202303150952580.pdf&filedisplay=%E7%B6%A0%E8%89%B2%E9%87%91%E8%9E%8D%E8%A1%8C%E5%8B%95%E6%96%B9%E6%A1%883.0%E6%8E%A8%E5%8B%95%E6%88%90%E6%9E%9C%28111%E5%B9%B4%E7%AC%AC4%E5%AD%A3%29.pdf
[7] 同前註。
[8] 臺灣2050淨零轉型「綠色金融」關鍵戰略行動計畫(核定本)(2023年4月);https://ws.nd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hZG1pbmlzdHJhdG9yLzEwL3JlbGZpbGUvMC8xNTAyOC8zYjdjMDFjNi00ZWZkLTRmNjAtYTljZC00OTI2YWU0ZWEwNzAucGRm&n=MTFf57ag6Imy6YeR6J6N6Zec6Y215oiw55Wl6KGM5YuV6KiI55WrKOaguOWumuacrCkucGRm&icon=.pdf
[9] 金管會公布112年度金融檢查重點(2022年12月23日);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212230001&dtabl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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