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德 / 主持合夥律師
李宗德律師與蔡玉玲律師,在擔任法官及執業相當時日後,有了創立一所兼具專業及慈心之法律事務所的願景。因此,秉持「理直」、「心慈」的專業理念,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於西元1998年於台北設立,並以「透過我們對不同產業之深入了解而提供客戶最高品質的專業服務,及積極服務回饋社會」為本所的宗旨。
堅持我們對客戶不變的承諾及回應客戶在中國大陸與台灣間日漸緊密的經濟關係上對於法律專業的熱切需求,我們於西元2010年7月再與北京之律師合作,組成法律團隊,目標在於協助跨國公司在大中華地區更趨整合的經濟下拓展其業務並協助中國大陸企業於特定重點項目上赴台投資。理慈團隊各據點間的緊密運作,使我們的客戶得以跨越地理上的隔閡,直接聯繫全體理慈專業團隊。
由於對專業理念之堅持,在創立兩年期間,理慈快速地從僅有十餘位員工之事務所蛻變為全台十大事務所。理慈團隊之組織陣容,除法律事務外,亦包含智慧財產權與投資顧問,其整體規模持續成長,並於西元2001年7月與上海律師合作,協助跨國公司及台灣企業於中國內地投資。
過去十年,上海法律團隊協助許多企業在中國大陸建立並拓展其業務。隨著北京法律團隊之加入,我們更能夠在併購、基礎建設、資本市場及企業諮詢、綠能產業、智慧財產權、文化及娛樂法制、勞資法規、公平交易及環保相關法規等方面,提供在大中華地區投資之企業完整的法律服務及協助。理慈團隊之間暢通的經驗交流、在地產業知識及資源,不僅能永續提供客戶最高品質及最有效率的服務,更能跨越區域服務客戶。
於創立十五餘年後,理慈及其在上海及北京的合作團隊為達成本所之宗旨忠誠且鍥而不捨的在各個專業領域持續努力,未來,我們也將堅守承諾。因為我們的努力,理慈屢屢被國際企業及法律相關團體所肯定,對此我們感到十分驕傲。本所近期亦被Corporate INTL 評選為「2013年台灣年度全方位法律事務所」、Lawyer World 雜誌 及DealMakers Country Awards評選為「2013年最受敬重的律師事務所」台灣得主,以及受Global Law Experts評選為「2013年台灣年度全方位法律事務所」。
我們也非常榮幸的宣布,理慈的創所合夥人之一 – 蔡玉玲律師受中華民國行政院禮聘為政務委員 (2013.11.7 – 2016.5.19)
我們也非常榮幸的宣布,理慈的創所合夥人之一 – 蔡玉玲律師受中華民國行政院禮聘為政務委員 (2013.11.7 – 2016.5.19)
蔡玉玲 / 共同創辦人
理 直
堅持專業
堅持專業是我們一貫的理念。就此,我們網羅了具法律知識及技術專業背景的菁英,以因應現今快速變遷的社會。我們不但時時更新法律發展趨勢,並就不同產業之客戶所處之社群與商業環境有深入瞭解。再者,因為深度瞭解各客戶之產業及其商業運作,我們得以對不同產業之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理慈團隊為自己定位為一大中華地區之法律事務所。於大中華地區,雖因中國經濟自由化所伴隨之快速變遷與發展使中國事務之相關執業困難遽增,但理慈透過與上海、北京與台北三地最頂尖傑出之當地專家及專業人士結盟及建立關係網路之方式,成功地成長茁壯。此外,由於本所及合作團隊針對中文、中華文化及相關商業實務十分熟稔,故更可提供本所客戶於大中華市場繁榮發展時所必需之所有意見與建議。
本所及合作團隊於兩岸事務及提供跨國公司進入大中華市場之相關建議等面向,皆已具備極為豐富之經驗。此外,因此些經驗累積,本所及合作團隊不僅能發現關鍵性之法律爭點,更能考量客戶之商業需求,故長久以來理慈及合作團隊已因處理大中華地區極為複雜之案件以及為客戶提供創新之解決方案著名。
本所及合作團隊提供本國及外國交易相關之法律意見,並建議客戶採取最適切之交易架構模式。本所及合作團隊於大中華區內從事有關合資、策略性聯盟、經銷、授權、不動產、勞工及企業併購等法律事宜。此外,本所及合作團隊亦針對如何設計跨國交易之爭端解決機制,以及仲裁判斷之執行等議題提供客戶相關建議。本所及合作團隊曾多次代表公司客戶與其他團體組織於國際商會、國際爭端解決中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仲裁委員會與其他組織中處理法律爭議,故具有相當完整豐富之經歷。
本所客戶包括全球最為普及之線上搜尋引擎、航空公司、半導體製造業者、電信公司、生物科技製藥商、公共工程供應商、銀行、保險公司、私募基金及創業投資公司等。
理慈一貫之堅持得以確使客戶在大中華地區能享有最佳的解決方案,以符合客戶期待,並且在快速變化之經濟與法律環境中作出最正確之抉擇。
心 慈
積極服務社會、回饋社會
法律的意義,在於維持社會之秩序與協助社會制度之落實。本所自成立以來,因深切的瞭解法律的健全與妥善運用為社會穩定之重要關鍵,所以希望透過法律服務之提供,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包含:協助並資助公益基金會的成立與擴展、義務擔任公益團體法律顧問、並參與法律扶助案件,更鼓勵本所律師參與各種類型慈善團體、教育和專業活動,試圖以各種方式與角度,協助並關懷社會的弱勢族群,將我們的專業回饋給社會,履行我們的社會責任,以實踐我們積極服務社會、回饋社會之承諾。
本所自創所起,即積極參與各類型公益活動:
- 本所自1999年起即積極促成罕病基金會之成立,本所主持律師李宗德律師並擔任該基金會創會董事長。
- 2000年協助推動「罕見疾病防制及藥物法」之立法。
- 2003年本所義務擔任青年創業協會法律顧問。
- 於2004年加入法律扶助基金會義務提供貧困族群法律諮詢服務。
- 2006 本所擔任台北縣政府「財團法人清潔生產與區域發展基金會」義務法律顧問。
- 2007年12月本所擔任華人新世代CNEX基金會 (Chinese Next) 義務法律顧問 。
- 2008年本所主持律師蔡玉玲律師擔任台北演藝經紀文化交流協會榮譽法律顧問。
- 2008年本所擔任當選由Time Magazine 2008年全球100大人物Ms. Mary Lou Jepsen 成立之OLPC (One Laptop Per Child)之法律顧問。
- 2010年6月本所主持律師蔡玉玲律師受邀擔任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 99 年度榮譽諮詢顧問。
- 2010年提供台灣社群支持協會(CSA Taiwan)之義務法律咨詢服務。
- 2010年本所擔任台灣有機產業促進協會之義務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