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025
勞動部修正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減班休息勞工補助計畫(臺灣)
為因應國際貿易情勢對產業和就業市場之衝擊,勞動部於2025年7月4日依〈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訂定〈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補助雇主在減班休息期間舉辦訓練課程,並為參加訓練課程之勞工提供薪資津貼。嗣後,勞動部再於2025年10月7日修正前述之計畫為〈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下稱「本計畫」),放寬對雇主與勞工之補助條件,並溯及至2025年8月1日生效。以下說明本計劃重要內容:
一、雇主需依法投保勞動相關保險、與勞工協商減班並持續僱用
雇主欲取得減班休息期間舉辦職業訓練之補助,須符合下列規定(本計畫第5條):
1. 雇主依法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2. 雇主依法與勞工達成減班休息之協議,並依〈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完成通報。其中,雇主應遵守勞動部訂定之注意事項之規定,主要包括:(1)參考勞動部提供之「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並取得勞工之書面同意(注意事項第3、9條);(2)實施減班之期間原則上以3個月為限,如有延長,須再徵得勞工同意(注意事項第8條);(3)實施減班後確實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注意事項第10條)。
3. 雇主應切結訓練期間持續僱用參訓勞工、維持整體勞工僱用規模90%以上,且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薪資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二、雇主規劃訓練課程經核定後得申請補助
依本計畫之規定,雇主於減班休息期間規劃辦理並經勞動部核定的職業訓練課程,最高得申請新臺幣(下同)350萬元之補助(參本計畫第7條、第9條)。在2025年10月7日修正後,本計畫已取消訓練課程之最低開課人數5人之限制,使事業單位得靈活規劃訓練內容與規模,更符合中小企業之需求。
三、勞工參與訓練課程得申請訓練津貼
勞工於雇主實施減班休息期間,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自辦或委辦之在職訓練課程、雇主依本計畫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或其他經專案認定之訓練課程者,得按參加訓練時數申請訓練津貼。關於申請訓練津貼之計算,無論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均得就實施減班前、後之薪資差額範圍內,按所參加之訓練課程時數,申請每小時最低工資之津貼,每月可獲之津貼上限為17,210元。然而,如為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在30,300元以下之全時勞工,每月可獲得之津貼上限則為2,280元(參本計畫第8條)。
四、結語
本計畫在2025年10月7日修正後,進一步放寬補助條件,有助於雇主維持既有的僱用規模、強化企業之競爭力,並降低人事成本。雇主若欲取得本計畫之補助時,除應符合本計畫所規定之各項要件外,尤應注意實施減班休息須事前取得勞工書面同意、期限原則上以3個月為限、依法完成向主管機關之通報,以及維持訓練期間整體勞工僱用規模90%以上等要求。
一、雇主需依法投保勞動相關保險、與勞工協商減班並持續僱用
雇主欲取得減班休息期間舉辦職業訓練之補助,須符合下列規定(本計畫第5條):
1. 雇主依法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2. 雇主依法與勞工達成減班休息之協議,並依〈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完成通報。其中,雇主應遵守勞動部訂定之注意事項之規定,主要包括:(1)參考勞動部提供之「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並取得勞工之書面同意(注意事項第3、9條);(2)實施減班之期間原則上以3個月為限,如有延長,須再徵得勞工同意(注意事項第8條);(3)實施減班後確實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注意事項第10條)。
3. 雇主應切結訓練期間持續僱用參訓勞工、維持整體勞工僱用規模90%以上,且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薪資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二、雇主規劃訓練課程經核定後得申請補助
依本計畫之規定,雇主於減班休息期間規劃辦理並經勞動部核定的職業訓練課程,最高得申請新臺幣(下同)350萬元之補助(參本計畫第7條、第9條)。在2025年10月7日修正後,本計畫已取消訓練課程之最低開課人數5人之限制,使事業單位得靈活規劃訓練內容與規模,更符合中小企業之需求。
三、勞工參與訓練課程得申請訓練津貼
勞工於雇主實施減班休息期間,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自辦或委辦之在職訓練課程、雇主依本計畫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或其他經專案認定之訓練課程者,得按參加訓練時數申請訓練津貼。關於申請訓練津貼之計算,無論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均得就實施減班前、後之薪資差額範圍內,按所參加之訓練課程時數,申請每小時最低工資之津貼,每月可獲之津貼上限為17,210元。然而,如為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在30,300元以下之全時勞工,每月可獲得之津貼上限則為2,280元(參本計畫第8條)。
四、結語
本計畫在2025年10月7日修正後,進一步放寬補助條件,有助於雇主維持既有的僱用規模、強化企業之競爭力,並降低人事成本。雇主若欲取得本計畫之補助時,除應符合本計畫所規定之各項要件外,尤應注意實施減班休息須事前取得勞工書面同意、期限原則上以3個月為限、依法完成向主管機關之通報,以及維持訓練期間整體勞工僱用規模90%以上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