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中國大陸)

2017.10.30
陳姣姣律師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於2017年10月30日公佈《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旨在促進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有序發展,加強對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的管理及維護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辦法》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1.《辦法》首先在總則明確定義從業人員及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確定了《辦法》的適用範圍及物件,並確認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監督職責。

2.《辦法》第五條到第八條詳列了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恪守新聞職業道德,不從事有償新聞活動。

3.《辦法》對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的內容、形式、時長、管理要求和管理部門等都進行了規定,使從業人員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應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

4.《辦法》構建完善的從業人員監督管理體系,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網信部門管理措施,加強從業人員管理,資訊系統備案,建立信用檔案和黑名單,並對違法違規行為採取相應處理措施。二是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管理措施,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日常管理教育,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從業人員採取管理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