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国大陆)

2017.10.30
陈姣姣律师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7年10月30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序发展,加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的管理及维护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办法》内容重点摘要如下:

1.《办法》首先在总则明确定义从业人员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确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对象,并确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监督职责。

2.《办法》第五条到第八条详列了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不从事有偿新闻活动。

3.《办法》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长、管理要求和管理部门等都进行了规定,使从业人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4.《办法》构建完善的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信部门管理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建立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并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二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管理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采取管理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