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設立研發中心的若干措施》(中國大陸)

2023.03

吳迪、黃郁婷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3年1月11日發布通知,轉發商務部與科技部聯合制定的《關於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設立研發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通知各有關部門協助落實《措施》的各項內容。

《措施》共計十六條,主要包括支持開展科技創新、提高研發便利度、鼓勵引進海外人才以及提升知識産權保護水平等四個方面的內容,鼓勵外商投資在華設立研發中心開展科技研發創新活動,具體見下文:

一、支持開展科技創新

就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發中心開展科技創新活動來說,《措施》提出優化科技創新服務、鼓勵開展基礎研究、促進産學研協同創新、支持設立開放式創新平臺、完善科技創新金融支持、暢通參與政府項目渠道等六項措施,即,如外商在華設立研發中心,可以享受到稅收政策、基礎設施、與高校的合作、金融、參與政府項目等各方面的優惠政策支持。

二、提高研發便利度

就研發便利度來說,《措施》提出支持研發數據依法跨境流動、優化知識産權對外轉讓和技術進出口管理流程以及優化科研物資通關和監管流程。即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外商在華投資的研發中心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審批服務。

三、鼓勵引進海外人才

就引進人才來說,《措施》提出要提高海外人才在華工作便利度,即在居住證、工作證申請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鼓勵海外人才申報專業人才職稱,加强海外人才獎勵資助,推動海外人才跨境資金收付便利化。

四、提升知識産權保護水平

就知識産權保護來說,《措施》提出加快完善商業秘密保護規則體系、加强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建設以及進一步提高知識産權執法水平。特別是《措施》提到要明確商業秘密保護範圍、侵權行爲及法律責任,完善侵權訴訟程序,加强對各類市場主體商業秘密的司法保護。同時也提到要全面落實知識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措施》裡同時也提到,商務部、科技部會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强組織保障,强化協同配合,做好政策宣講,及時制定配套政策,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見效。另外並指出各地要結合實際,優化管理和服務,推動相關措施落實落細,確保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依法享受各項支持政策。由此可見,政府對外資設立研發中心的决心與支持。企業如有設立研發中心的計劃,也可以重點關注各地商務廳以及科技廳相關的政策,積極與政府部門溝通,以享受到各項優惠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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