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024

臺灣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登記制度修法通過 ─ 金管會自洗錢防制措施著手強化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監督

2024.08

陳信宏、許家綺

臺灣對於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下稱「VASP」)的管制措施,著重於洗錢防制領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2021年6月頒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下稱「VASP洗錢防制辦法」),將VASP納入洗錢防制體系。近期,於2024年7月立法院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新增「VASP登記制」特別值得留意,以下分別就登記制度及金管會相關執法活動進行說明。

1. VASP登記制

依照修法前制度,業者在台灣境內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前,需依照VASP洗錢防制辦法完成洗錢防制聲明,違反者將遭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VASP洗錢防制辦法第17條、舊洗錢防制法第6條第4項)。依照金管會公告,截至2024年7月止,已依依前述規定完成洗錢防制聲明之業者有26家[1]

本次洗錢防治法修正,新增「VASP登記制」,要求業者必須向金管會申請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後,才可以在我國境內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違反前述規定之自然人將遭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法人將遭處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洗錢防制法第6條第1項、第4項、第5項)。有關洗錢防制登記制度之申請條件、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將由金管會定之(洗錢防制法第6條第2項)。

2. 金管會對於VASP執法現況

儘管「VASP登記制」尚未正式上路,該制度之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行公告(洗錢防制法第31項),但相關業者仍須留意金管會近期已經強化對於VASP在洗錢防制法律遵循領域之執法力度。其具體措施包含:

  • 在2024年首度將VASP納入金融檢查範圍,就業者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器擴散落實情形進行監督[2]

  • 首度在2024年1月針對未完成洗錢防制聲明即經營虛擬資產交易業務之事業進行裁罰;

  • 針對業者洗錢防制法律遵循及個資管理缺失在2024年7及8月相繼作出百萬元的裁罰。


相較於過去未完成洗錢防制聲明而經營虛擬資產業務者僅會遭處行政罰,本次洗錢防制法修法規定未完成登記而營業之VASP將承擔刑事處罰,且裁罰金額大幅提高,違法之自然人甚至可能面對最高二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法律責任相當沉重。儘管VASP登記制尚未施行,考量目前金管會對VASP產業洗錢防制落實情形高度重視並有加強執法活動的趨勢,VASP仍需持續檢視並確保洗錢防制之內規,包含:確認客戶身分、交易持續監控、記錄保存等措施,符合規範要求,以免觸法。




[1] 金管會公告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名單https://www.fsc.gov.tw/userfiles/file/(%E7%AC%AC4%E9%BB%9E)%E5%B7%B2%E5%AE%8C%E6%88%90%E6%B4%97%E9%8C%A2%E9%98%B2%E5%88%B6%E6%B3%95%E4%BB%A4%E9%81%B5%E5%BE%AA%E8%81%B2%E6%98%8E%E7%9A%84%E8%99%9B%E6%93%AC%E9%80%9A%E8%B2%A8%E5%B9%B3%E5%8F%B0%E6%A5%AD%E8%80%85%E5%90%8D%E5%96%AE-%E8%AD%891130704.pdf (最後瀏覽日期:2024年8月5日)
[2] 金管會公布113年度金融檢查重點,2023年12月19日,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12190004&dtable=News (最後瀏覽日期: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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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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