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025

美国著作权局关于「著作权与AI」报告三部曲
第一部分:数位复制品的挑战与法制回应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慧(AI)广受使用,相关著作权争议与政策讨论日益激烈。为汇整各界的意见,美国著作权局(U.S. Copyright Office)于2023年8月发布征求意见通知(Notice of Inquiry),并收到超过1万份回应。基于这些意见及进一步研究,美国著作权局发布三份重要报告:

1. 2024年7月「数位复制品」(Digital Replicas)报告 1
2. 2025年1月「可著作权性」(Copyrightability)报告 2
3. 2025年5月「生成式AI的训练」(Generative AI Training)报告 3

美国著作权局强调,这些报告旨在提醒国会、法院及行政部门于思考AI议题时,应以探求促进科技发展与确保人类创造力的平衡为共同目标。本文将探讨第一份「数位复制品」报告的内容与建议,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数位复制品的定义与技术发展
报告所讨论的「数位复制品」(Digital Replicas),是指运用数位技术高度拟真地复制他人个人声音、影像或图像之产物,一般称为「深伪技术」(deepfakes)。尽管相关数位合成技术并非新兴概念,但随着生成式AI技术迅猛发展,未经授权制作数位复制品变得门槛低、速度快且仿真度高,对智慧财产权保护、人格权维护及社会秩序稳定造成前所未有之冲击。

典型案例介绍 
2024年5月OpenAI公司推出之ChatGPT即时语音互动功能,其开发的「Sky」语音因与知名演员史嘉蕾·乔韩森(Scarlett Johansson)在电影《云端情人》中的声音表现高度相似,引发当事人公开表示震惊与愤怒。乔韩森透过律师正式发函OpenAI,要求其「立即下架我的声音!」 4 。此案凸显数位复制品技术在商业应用上可能涉及之人格权争议。

社会影响与法律挑战
除了名人及政治人物频受深伪技术所害外,更让社会大众感到恐慌的是一般民众的语音或影像遭到克隆(Cloning)并被用于诈骗亲友,使得任何个人都可能沦为未经授权数位复制品的受害者,对社会信任基础造成严重挑战,也对现行法律框架提出新的规范需求。

美国现行法制框架分析

一、美国著作权局指出,回应意见普遍认为美国现行对于「未经授权数位复制品」的规范不足,迫切需要新的联邦立法。以应对未经授权的数位复制品问题。

美国现行法框架及规范不足之处:

(一) 州法层级:

美国多数州法主要透过隐私权(Right of Privacy)与公开权(Right of Publicity)规范「未经授权之数位复制品」。以隐私权为例,旨在保护个人免受不合理侵扰,包括不实陈述或冒用个人身份,与之相关的侵权类型如「盗用」(Appropriation)及「误解」(False Light)。公开权则主要规范个人身份元素(如姓名、图像、声音)在商业用途中的使用,以保护其商业价值。部分州近期开始对此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如田纳西州已将「声音模拟之保护」纳入公开权保护范畴,并将其适用范围扩大至非商业性之传播行为。

然而,美国州法对于「未经授权数位复制品」的规范框架显著不足,主要问题在于各州法律缺乏一致性,包括保护对象是否限于名人或具有商业价值者、保护范围是否限于商业用途、保护期限是否及于个人死亡后等。

(二) 联邦法层级

美国现行联邦法中,虽无专门针对数位复制品制定的法律,不过在既有法律框架仍有相关规范可资适用:

1. 著作权法(Copyright Act):保护原创著作,但不保护个人身份本身,因此数位复制品的图像或声音本身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除非其复制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实际声音或图像。

2.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禁止不公平或欺骗性的商业行为,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认为,若数位复制品的使用欺骗消费者、利用创作者声誉、降低其作品价值或造成其他实质性伤害,可能属于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

3. 商标法(Lanham Act):可能适用于未经授权使用数位复制品导致消费者对个人代言或关联产生混淆的情况。

4. 通讯法(Communications Act):FCC援用通讯法对骚扰电话中的 AI 生成声音进行管制,并授权州检察长执行此规定。

美国著作权局认为,尽管这些联邦法律能够提供部分保护,但保护程度显著不足,未能充分应对当前 AI 驱动的数位复制品所带来的广泛危害。例如著作权法不保护个人身份本身、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商标法主要针对商业用途的欺骗或混淆行为,使得非商业性的恶意使用(如深度伪造色情内容)通常无法获得充分保护。此外,商标法的救济通常仅限于知名人物,因为需要证明消费者对其与商业活动的关联存在混淆的可能性。通讯法则局限于解决电话诈骗等问题,无法全面涵盖网站上的使用者生成内容等广泛的数位复制品使用场景。

二、联邦立法刍议

近年美国国会高度关注数位复制品问题,并提出若干法案,例如「禁止AI伪造仿制与未经授权复制法案」(No AI FRAUD Act)及「扶植原创、促进艺术、维护娱乐安全法案」(NO FAKES Act)。此外,2025年1月13日,国会议员Rick W. Allen提出「创造合法且合乎道德之人工智慧录音(CLEAR)声音法案」(Creating Legal and Ethical AI Recordings (CLEAR) Voices Act),对于AI生成式语音复制行为制定技术及程序标准 5

就此,美国著作权局于报告中提出应针对数位复制品建构新的权利内涵:
  • 规范标的:以「逼真致难以与真实区别」之数位复制品作为规范对象。
  • 保护对象:权利人应涵盖「所有人」,而非限于特定知名人士或涉及商业行为之人。
  • 侵权行为:建议以涉及「对公众散布」之行为作为明确禁止类型,包括发行、公开传播、公开演出、公开展示,或提供公众可得接触之方式等。
  • 例外情形:纯属个人使用或创作过程中作为辅助地数位复制品,不视为侵害行为,以避免过度限制创意发展。
对台湾的启示
台湾同样面临缺乏针对数位复制品专有规范的问题,目前只能仰赖现行相关规定,例如未经同意将他人脸部或声音合成影音,可能侵害个人肖像权等人格法益;及未经当事人同意,搜集、处理或利用他人脸部特征、声音等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深伪技术若涉及对既有影音内容的变造,可能构成著作权法重制或改作行为;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广告,可能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名人为产品代言,进而构成公平交易法第25条所称「足以影响交易秩序之欺罔或显失公平之行为」,或涉及不实广告。若深伪内容仿冒他人商标,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承前,台湾也有必要盘点现行法律框架的保护是否充分。若有不足,应研议修订相关规范。此类规范的订定,需要凝聚社会共识,找出科技发展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平衡点。美国著作权局广征各界意见并提出修法或政策建言的方式,值得我国借镜。

对台湾而言,美国著作权局的报告提供了重要参考,突显了在AI时代建立完善数位复制品规范的迫切性。未来台湾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
1. 深入研析现行法制的保护缺口;
2. 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立社会共识;
3. 平衡科技创新发展与个人权益保护;
4. 持续关注国际发展趋势,适时调整政策方向。
 
[1] U.S. Copyright Office (2024年7月), 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art 1: Digital Replicas (A Report of the Register of Copyrights) https://www.copyright.gov/ai/Copyright-and-Artificial-Intelligence-Part-1-Digital-Replicas-Report.pdf(最后浏览日:2025年6月17日)
[2] U.S. Copyright Office (2025年1月), 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art 2: Copyrightability (A Report of the Register of Copyrights) https://www.copyright.gov/ai/Copyright-and-Artificial-Intelligence-Part-2-Copyrightability-Report.pdf(最后浏览日:2025年6月17日)
[3] U.S. Copyright Office (2025年5月), 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art 3: Generative AI and Copyright Training Uses [Pre-publication version] https://www.copyright.gov/ai/Copyright-and-Artificial-Intelligence-Part-3-Generative-AI-Training-Report-Pre-Publication-Version.pdf(最后浏览日:2025年6月17日)
[4] Hern, A. (2024年5月27日), Scarlett Johansson’s OpenAI clash is just the start of legal wrangles ove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 Guardian, https://www.theguardian.com/technology/article/2024/may/27/scarlett-johansson-openai-legal-artificial-intelligence-chatgpt (最后浏览日:2025年6月17日)
[5] Allen, R. W. (2024年5月22日), Congressman Allen Re-Introduces Bill to Curb AI-Generated Robocalls, Office of Representative Rick W. Allen, .https://allen.house.gov/news/documentsingle.aspx?DocumentID=6601(最后浏览日: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