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024
台湾金管会发布金融业申请业务试办作业要点以鼓励金融创新
为加大创新金融商品或服务之范围与力度,以鼓励金融业创新,并提升竞争力与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于今(2024)年10月发布「金融业申请业务试办作业要点」(下称「本作业要点」)作为金融业申请业务试办之一致性规范。兹简述本作业要点如下:
一、增加可申请试办之金融业业别
本作业要点所称「金融业」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信托业、电子支付机构、证券商、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证券金融事业、证券投资顾问事业、期货商、杠杆交易商、期货信托事业、期货经理事业、期货顾问事业、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保险代理人及保险经纪人(本作业要点第二点)。
二、放宽金融业务试办范围
对于金管会之行政规则、函释、金融业同业公会自律规范或周边单位规章等规范(下称「业务规范」)尚未开放之业务项目,例如创新商业模式与既有商业模式之扩展,金融业得依本作业要点向金管会申请试办。试办业务经金管会核准者,于试办期间与试办范围内,不受金管会核准函中所列业务规范之限制(本作业要点第三点)。
三、鼓励金融业与其他业者合作
为鼓励金融业与国内外金融科技业者或资讯业者跨业合作,以发展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场景,金融业得向金管会提出与其他非金融业之相关业者合作办理试办之申请(本作业要点第三点)。
四、促进普惠金融
为持续促进我国普惠金融、鼓励金融业推出符合社会不同族群需求之多元金融商品与服务,倘若金融业之试办业务有助于普惠金融之推动与落实,金管会得优先受理申请与办理相关审查程序(本作业要点第六点)。
五、明定申请试办应检附之书件
为因应扩大业务试办范围,以利金管会评估试办计画之妥适性,本作业要点叙明金融业申请试办应检附(一)营业计画书与(二)由法令遵循、风险控管、内部控制及资讯安全等相关业务单位或人员出具之声明书。营业计画书应记载事项包括:法律依据及相关法令评估分析、与现行作业之差异分析(交易流程、试办范围、期间、区域及预期效益)、对金融消费者、投资人或客户权益保障事项及相关行销行为规范、内部控制与风险控管、试办业务成功及失败之评估标准、业务试办失败或试办期间届满之后续处理机制、洗钱防制与资恐风险评估与控管措施等(本作业要点第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