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服务业管制规范概览

2023.02

许家绮

随着科技进步网路普及,传统的实体婚姻媒介服务逐渐发展为结合线上互动与线下交流的综合交友服务,甚至结合游戏、即时影音通讯等功能,提供民众多元发展人际关系的管道。然而,在蓬勃发展的交友服务业背后,由于业者与消费者间对于权利义务的认知落差,而导致相关消费争议时有耳闻。有鉴于此,内政部在2022年期间陆续颁布「交友服务注意事项」、「内政部指定交友服务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交友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以下说明法规规范重点及法律效果。

1. 交友服务注意事项

内政部于2022年3月18日颁布「交友服务注意事项」,目的在促使业者及接受交友服务之消费者注意其权益。本注意事项属于行政规则,虽然不会直接对外发生拘束力,但可以做为业者经营业务时参考指引。依据注意事项之规定,建议业者在契约或使用条款上明确记载双方之权利义务,并且应以中文呈现之。

2. 内政部指定交友服务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

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个资法」)第27条第3项授权,内政部于2022年8月30日颁布「内政部指定交友服务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下称「个资管理办法」),所规范之对象「交友服务业」,指以在我国境内提供服务媒合双方认识、交往,并收取报酬为营业目的之企业经营者(个资管理办法第3条)。

本办法要求业者必须配置适当管理人员及投入相当资源,以规划、订定、修正与执行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画及业务终止后个人资料处理方法(下称「个资维护计画」),业者必须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订定个资维护计画,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个资管理办法第4条、第22条)。

此外,面对个人资料遭窃取、窜改、毁损、灭失或泄漏等安全事故,业者必须规划相关因应机制,避免消费者损害扩大。如果事故规模涉及五百笔以上个资,则业者应于发现事故后七十二小时内向主管机关通报(个资管理办法第8条)。

违反个资管理办法者,主管机关得依个资法第27条、第48条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若进一步致生损害于消费者,业者应依个资法第29条负损害赔偿责任。

3. 交友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依据消费者保护法(下称「消保法」)第17条授权,内政部于2022年12月16日提出「交友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下称「本事项」),预告期至2023年2月14日。有鉴于实体交友服务衍生之消费争议比例较高,本事项规范对象限于实体及线上线下复合式经营的交友服务业,单纯提供数位媒合服务的业者不在受规范之列。

本事项之规范目的为减少消费争议并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要求交友服务定型化契约必须记载收费与退款机制(应记载事项第7点、第17点),记载交友服务之具体内容(应记载事项第5点),要求业者必须在订约前向消费者口头说明会员之权利义务(应记载事项第3点);此外,禁止限制消费者退款权利(不得记载事项第3点)、禁止约定自动续约(不得记载事项第9点)、业者不得使用「终身」、「永久」等用语进行广告(不得记载事项第7点)。

业者订定之交友服务定型化契约,违反本事项规定者,应记载而未记载之部分视为已记载,不得记载而记载之部分无效(消保法第17条);此外,主管机关对违规之业者得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消保法第56-1条)。

前述法规在这一年间由内政部陆续颁布,法规适用之对象、规范之内容及法律效果不尽相同,建议相关业者重新检视内部作业流程、个资保护机制、服务契约及使用条款,确保业务之运行符合法律规范。

除了典型的交友服务业者外,有鉴于目前网路服务的内容日益多元,即时通讯影音软体、游戏平台、语言交流APP可能也具备媒介交友的功能,相关业者亦需要检视其服务性质,以确认是否受到前述规定的规范,避免误触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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