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024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徵求意見稿)》簡介(中國大陸)
2024.11
陳姣姣、黃郁婷
繼《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之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24年9月14日發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本文將對其內容作簡要介紹。
首先,此前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第9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第16條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12條均已要求服務提供者對人工智能生成和合成的內容進行標識。本《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標識的類型和方式。
《辦法》將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的標識分為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顯式標識是指在生成合成內容或者交互場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聲音、圖形等方式呈現並可被用戶明顯感知到的標識。隱式標識是指採取技術措施在生成合成內容文件數據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戶明顯感知到的標識。
《辦法》根據不同類別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詳細列舉了顯式標識的方式,也對隱式標識的方式以及需要標識的描述性信息作了具體說明。
其次,《辦法》新增了網絡信息內容傳播平臺服務提供者的核驗和標識義務。
例如,通過核驗隱式標識、獲取用戶聲明,或檢測到的顯式標識或其他生成合成痕迹,服務提供者應當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提醒用戶該內容確實、可能或疑似為生成合成內容。對於確為、可能或疑似生成合成內容的,應當在文件元數據中添加生成合成內容屬性等信息,提供必要的標識內容,並提醒用戶主動聲明發布的內容中是否包含生成合成內容。
第三,新增了互聯網應用程序分發平臺在應用程序上架或上線審核時的核驗義務,要求其應當核驗服務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生成合成內容的標識功能。
第四,新增了用戶獲取未添加顯式標識的生成合成內容的方式,以及用戶之後再上傳生成合成內容時的標識義務。
若用戶需要服務提供者提供沒有添加顯式標識的生成合成內容,服務提供者可在通過用戶協議明確用戶的標識義務和使用責任後,提供不含顯式標識的內容,並留存相關日誌不少於六個月。用戶向網絡信息內容傳播平臺服務的服務提供者上傳生成合成內容時,應當主動聲明並使用平臺提供的標識功能進行標識。
本網頁上所有上海理慈法律新知資料內容(「內容」)均屬上海理慈律師事務所所有。上海理慈保留所有權利,除非獲得上海理慈事前許可外,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以任何方式重製、下載、散布、發行或移轉本網頁上之內容。
所有內容僅供作參考且非為特定議題或具體個案之法律或專業建議。所有內容未必為最新法律及法規之發展,上海理慈及其編輯群不保證內容之正確性,並明示聲明不須對任何人就信賴使用本網頁上全部或部分之內容,而據此所為或經許可而為或略而未為之結果負擔任何及全部之責任。撰稿作者之觀點不代表上海理慈之立場。如有任何建議或疑義,請與上海理慈聯繫。
陳姣姣、黃郁婷
繼《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之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24年9月14日發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本文將對其內容作簡要介紹。
首先,此前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第9條、《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第16條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12條均已要求服務提供者對人工智能生成和合成的內容進行標識。本《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標識的類型和方式。
《辦法》將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的標識分為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顯式標識是指在生成合成內容或者交互場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聲音、圖形等方式呈現並可被用戶明顯感知到的標識。隱式標識是指採取技術措施在生成合成內容文件數據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戶明顯感知到的標識。
《辦法》根據不同類別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詳細列舉了顯式標識的方式,也對隱式標識的方式以及需要標識的描述性信息作了具體說明。
其次,《辦法》新增了網絡信息內容傳播平臺服務提供者的核驗和標識義務。
例如,通過核驗隱式標識、獲取用戶聲明,或檢測到的顯式標識或其他生成合成痕迹,服務提供者應當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提醒用戶該內容確實、可能或疑似為生成合成內容。對於確為、可能或疑似生成合成內容的,應當在文件元數據中添加生成合成內容屬性等信息,提供必要的標識內容,並提醒用戶主動聲明發布的內容中是否包含生成合成內容。
第三,新增了互聯網應用程序分發平臺在應用程序上架或上線審核時的核驗義務,要求其應當核驗服務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生成合成內容的標識功能。
第四,新增了用戶獲取未添加顯式標識的生成合成內容的方式,以及用戶之後再上傳生成合成內容時的標識義務。
若用戶需要服務提供者提供沒有添加顯式標識的生成合成內容,服務提供者可在通過用戶協議明確用戶的標識義務和使用責任後,提供不含顯式標識的內容,並留存相關日誌不少於六個月。用戶向網絡信息內容傳播平臺服務的服務提供者上傳生成合成內容時,應當主動聲明並使用平臺提供的標識功能進行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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