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30, 2025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正式出臺
爲了健全有利於高質量發展的增值稅制度,規範增值稅的徵收和繳納,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决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以下簡稱“增值稅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則於同日廢止。《增值稅法》分爲六章,共計三十八條,本文簡單介紹以下主要內容:
一、規定增值稅的徵稅範圍
《增值稅法》在總則中規定徵稅範圍爲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及進口貨物這五大類稅目。同時其明確應稅交易是指在境內發生的銷售貨物、不動産、自然資源使用權、金融商品、服務或無形資産;視同應稅交易是指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無償轉讓貨物、無形資産、不動産或金融商品的情况。此外,某些情形如員工工資、行政費用、存款利息等免徵增值稅。
二、明確稅率和稅額
《增值稅法》維持現行13%、9%、6%三檔稅率不變:銷售貨物、加工修理服務、有形動産租賃服務、進口貨物的稅率爲13%;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産等稅率爲9%;其他服務和無形資産的稅率爲6%。此外,第三章應納稅額就增值稅的計稅方法,界定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及銷售額、針對簡易計稅方法的徵收率以及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等做出了相關規定。
三、規範稅收優惠
《增值稅法》對稅收優惠進行了詳細規定,明確了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起徵點,未達到起徵點的可免稅。此外,其還列舉了多個免稅項目,如農業生産、醫療服務、教育、文化相關産業等,並授權國務院制定具體免稅標準及增值稅專項優惠政策。
四、規範徵收管理
《增值稅法》第五章規範了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包括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納稅地點、計稅期間和扣繳義務等。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徵,且海關需將相關信息提供給稅務機關。
結語
《增值稅法》的出臺標誌著中國稅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其不僅對增值稅的徵收範圍、稅率和稅收優惠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還完善了徵收管理和稅務保障機制,保護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一、規定增值稅的徵稅範圍
《增值稅法》在總則中規定徵稅範圍爲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及進口貨物這五大類稅目。同時其明確應稅交易是指在境內發生的銷售貨物、不動産、自然資源使用權、金融商品、服務或無形資産;視同應稅交易是指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無償轉讓貨物、無形資産、不動産或金融商品的情况。此外,某些情形如員工工資、行政費用、存款利息等免徵增值稅。
二、明確稅率和稅額
《增值稅法》維持現行13%、9%、6%三檔稅率不變:銷售貨物、加工修理服務、有形動産租賃服務、進口貨物的稅率爲13%;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産等稅率爲9%;其他服務和無形資産的稅率爲6%。此外,第三章應納稅額就增值稅的計稅方法,界定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及銷售額、針對簡易計稅方法的徵收率以及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等做出了相關規定。
三、規範稅收優惠
《增值稅法》對稅收優惠進行了詳細規定,明確了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起徵點,未達到起徵點的可免稅。此外,其還列舉了多個免稅項目,如農業生産、醫療服務、教育、文化相關産業等,並授權國務院制定具體免稅標準及增值稅專項優惠政策。
四、規範徵收管理
《增值稅法》第五章規範了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包括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納稅地點、計稅期間和扣繳義務等。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徵,且海關需將相關信息提供給稅務機關。
結語
《增值稅法》的出臺標誌著中國稅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其不僅對增值稅的徵收範圍、稅率和稅收優惠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還完善了徵收管理和稅務保障機制,保護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