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Tsai & Partners

李宗德律师与蔡玉玲律师,在担任法官及执业相当时日后,有了创立一所兼具专业及慈心之法律事务所的愿景。因此,秉持「理直」、「心慈」的专业理念,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于西元 1998 年首先于台北设立据点,并以「透过我们对不同产业之深入了解而提供客户最高品质的专业服务,及积极服务回馈社会」为本所的宗旨。

由于对专业理念之坚持,在创立两年期间,理慈快速地从仅有十余位员工之事务所蜕变为全台十大事务所。理慈团队之组织阵容,除法律事务所外,亦包含智慧财产权与投资顾问公司,其整体规模持续成长,并于西元 2001 年 7 月成立上海办公室,协助跨国公司及台湾企业于中国内地投资。

坚持我们对客户不变的承诺及回应客户在国际与台湾间日渐紧密的经济关系上对于法律专业的热切需求,我们于西元 2010 年 7 月再成立北京办公室。北京办公室的目标在于协助跨国公司在大中华地区更趋整合的经济下拓展其业务并协助中国大陆企业于特定重点项目上赴台投资。

理慈团队各据点间的紧密运作,使我们的客户得以跨越地理上的隔阂, 直接联系全体理慈专业团队。

本所及合作团队提供本国及外国交易相关之法律意见,并建议客户采取最适切之交易架构模式。本所及合作团队从事有关合资、策略性联盟、经销、授权、不动产、劳工及企业并购等法律事宜。此外,本所及合作团队亦针对如何设计跨国交易之争端解决机制,以及仲裁判断之执行等议题提供客户相关建议。本所及合作团队曾多次代表公司客户与其他团体组织于国际商会、国际争端解决中心与其他组织中处理法律争议,故具有相当完整丰富之经历。

理慈一贯之坚持得以确使客户在国际上享有最佳的解决方案,以符合客户期待,并且在快速变化之经济与法律环境中作出最正确之抉择。理慈屡屡被国际企业及法律相关团体所肯定,对此我们感到十分骄傲。未来,我们也将持续坚守我们的承诺与专业精神,为客户提供最专业之法律服务!

理直

坚持专业

坚持专业是我们一贯的理念。就此,我们网罗了具法律知识及技术专业背景的菁英,以因应现今快速变迁的社会。我们不但时时更新法律发展趋势,并就不同产业之客户所处之社群与商业环境有深入了解。再者,因为深度了解各客户之产业及其商业运作,我们得以对不同产业之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理慈团队为自己定位为一大中华地区之法律事务所。于大中华地区,虽因中国经济自由化所伴随之快速变迁与发展使中国事务之相关执业困难遽增,但理慈透过与上海、北京与台北三地最顶尖杰出之当地专家及专业人士结盟及建立关系网络之方式,成功地成长茁壮。此外,由于本所及合作团队针对中文、中华文化及相关商业实务十分熟稔,故更可提供本所客户于大中华市场繁荣发展时所必需之所有意见与建议。

本所及合作团队于两岸事务及提供跨国公司进入大中华市场之相关建议等面向,皆已具备极为丰富之经验。此外,因此些经验累积,本所及合作团队不仅能发现关键性之法律争点,更能考虑客户之商业需求,故长久以来理慈及合作团队已因处理大中华地区极为复杂之案件以及为客户提供创新之解决方案著名。

本所及合作团队提供本国及外国交易相关之法律意见,并建议客户采取最适切之交易架构模式。本所及合作团队于大中华区内从事有关合资、策略性联盟、经销、授权、不动产、劳工及企业并购等法律事宜。此外,本所及合作团队亦针对如何设计跨国交易之争端解决机制,以及仲裁判断之执行等议题提供客户相关建议。本所及合作团队曾多次代表公司客户与其他团体组织于国际商会、国际争端解决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与其他组织中处理法律争议,故具有相当完整丰富之经历。

本所客户包括全球最为普及之在线搜索引擎、航空公司、半导体制造业者、电信公司、生物科技制药商、公共工程供货商、银行、保险公司、私募基金及创业投资公司等。

理慈一贯之坚持得以确使客户在大中华地区能享有最佳的解决方案,以符合客户期待,并且在快速变化之经济与法律环境中作出最正确之抉择。

心慈

积极服务社会、回馈社会

法律的意义,在于维持社会之秩序与协助社会制度之落实。本所自成立以来,因深切的了解法律的健全与妥善运用为社会稳定之重要关键,所以希望透过法律服务之提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含:协助并资助公益基金会的成立与扩展、义务担任公益团体法律顾问、并参与法律扶助案件,更鼓励本所律师参与各种类型慈善团体、教育和专业活动,试图以各种方式与角度,协助并关怀社会的弱势族群,将我们的专业回馈给社会,履行我们的社会责任,以实践我们积极服务社会、回馈社会之承诺。

本所自创所起,即积极参与各类型公益活动:
  • 本所自1999年起即积极促成罕病基金会之成立,本所主持律师李宗德律师并担任该基金会创会董事长。
  • 2000年协助推动「罕见疾病防制及药物法」之立法。
  • 2003年本所义务担任青年创业协会法律顾问 。
  • 于2004年加入法律扶助基金会义务提供贫困族群法律咨询服务。
  • 2006 本所担任台北县政府「财团法人清洁生产与区域发展基金会」义务法律顾问。
  • 2007年12月本所担任华人新世代CNEX基金会 (Chinese Next) 义务法律顾问 。
  • 2008年本所主持律师蔡玉玲律师担任台北演艺经纪文化交流协会荣誉法律顾问。
  • 2008年本所担任当选由Time Magazine 2008年全球100大人物Ms. Mary Lou Jepsen 成立之OLPC (One Laptop Per Child)之法律顾问。
  • 2010年6月本所主持律师蔡玉玲律师受邀担任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办公室 99 年度荣誉咨询顾问。
  • 2010年提供台湾社群支持协会(CSA Taiwan)之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 2010年本所担任台湾有机产业促进协会之义务法律顾问。
本所期待能在社会服务的领域,以法律的专业,切实的履行我们的社会责任,以达成取之于社会,反馈于社会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