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服务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草案介绍(台湾)

刘昱劭 律师、许芸玮 律师、许家绮 实习律师

近年来无接触交易及网络购物销售额逐年增长,更在COVID-19疫情爆发后,因民众出门意愿降低及防疫意识抬头,加速非接触式的支付方式成为消费者购买民生物资的主要管道之一。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即在消费模式的转型及数字化的过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关键角色。

由于支付过程涉及资金流动,为强化洗钱防制体质,同时增强消费者对于第三支付交易之信心,经济部于110年9月27日公告「第三方支付服务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草案(下称「草案」)」。草案实施后,将确保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在提供消费者多元支付管道的同时,避免金融服务的美意成为犯罪工具。为达成此目的并落实法遵义务,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应注意草案以下要求。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应确认客户身分(草案第7条)。以可靠、独立来源之文件、数据或信息,辨识及验证客户身分,并保存该身分证明文件予以记录;客户为法人、团体或信托时,应了解客户之业务性质,并应取得相关信息以便验证客户身分。其次,业者应对卖方客户实施持续性审查(草案第9条)。定期检视其辨识客户身分所取得之信息是否足够,并确保该等信息之更新,特别是高风险卖方客户,应至少二年检视一次。最后,对于有疑义的交易,包含客户无法说明交易具体事由、客户身分遭冒用、无正当理由多次以略低于法定审查门坎的金额进行交易之情形,业者应向法务部调查局为申报(草案第12条)。

上述规范均涉及第三方支付服务业与客户互动之方式,建议业者可透过建立适当的作业流程,或透过反洗钱系统之布建,来完成名单过滤、客户审查、可疑交易侦测等合规要求,以在草案上路前完成准备,增强消费者对于第三方支付交易之信赖与深化公司治理之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