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021

行政院指定将「第三方支付服务业」纳入洗钱防制事业范围(台湾)

刘昱劭律师、谢伯骏律师

我国洗钱防制法规是以金融机构为主要管制对象,但例外兼及其他业务特性或交易型态易为洗钱犯罪利用之事业或从业人员。行政院于2021年8月18日发布命令将「第三方支付服务业」纳入洗钱防制管制对象,立即生效。故此后第三方支付服务业例如Line Pay、绿界ECPay等,依法有建立洗钱防制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进行确认客户身分程序、留存必要交易纪录等义务。惟上开命令亦规定,不同于金融机构,经指定之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及其他经指定纳入洗钱管制之非金融事业或人员并无向法务部调查局申报达一定金额以上之通货交易之义务。

相关信息,详参行政院8月18日之公报内容。网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6317&log=detailLog

本网站上所有资料内容(「内容」)均属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所有。本所保留所有权利,除非获得本所事前许可外,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以任何方式重制、下载、散布、发行或移转本网站上之内容。

所有内容仅供作参考且非为特定议题或具体个案之法律或专业建议。所有内容未必为最新法律及法规之发展,本所及其编辑群不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并明示声明不须对任何人就信赖使用本网站上全部或部分之内容,而据此所为或经许可而为或略而未为之结果负担任何及全部之责任。撰稿作者之观点不代表本所之立场。如有任何建议或疑义,请与本所联系。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