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025
臺灣立法院制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5天國定假日
臺灣立法院於2025年5月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下稱「實施條例」),明定全國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下稱「國定假日」)。該法於2025年5月28日生效施行,新增5日國定假日,並使台灣勞工得享有之有薪國定假日由原本的12日,增加為16日。有關新增之國定假日及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新增5日國定假日:
實施條例新增以下5日國定假日(參實施條例第4條、第6條第1項):
1. 小年夜:農曆12月末日之前一日。
2. 勞動節:5月1日。原本僅勞工可於勞動節放假,實施條例施行後,改為全國統一放假。
3. 教師節:9月28日。
4. 光復節:10月25日。
5. 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
二、雇主應注意事項
自實施條例生效後,首個新增國定假日為9月28日教師節,雇主應留意依法給假,並照給工資(參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39條)。違反前述規定者將遭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未於指定期限內改善者並會遭按次處罰;此外,違法之雇主及其負責人並會被公布姓名、違反之法規及有關裁罰之內容(參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80-1條)。
為因應前述有關國定假日之法規更動,雇主需要重新檢視其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其他內規是否有配合調整之必要。此外,雇主亦須評估法定國定假日增加後是否可能影響公司日常營運或人力調度?如有使勞工於國定假日工作之需求,建議雇主提前與勞工協調加班或調移休假,以避免違反相關法規。
一、新增5日國定假日:
實施條例新增以下5日國定假日(參實施條例第4條、第6條第1項):
1. 小年夜:農曆12月末日之前一日。
2. 勞動節:5月1日。原本僅勞工可於勞動節放假,實施條例施行後,改為全國統一放假。
3. 教師節:9月28日。
4. 光復節:10月25日。
5. 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
二、雇主應注意事項
自實施條例生效後,首個新增國定假日為9月28日教師節,雇主應留意依法給假,並照給工資(參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39條)。違反前述規定者將遭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未於指定期限內改善者並會遭按次處罰;此外,違法之雇主及其負責人並會被公布姓名、違反之法規及有關裁罰之內容(參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80-1條)。
為因應前述有關國定假日之法規更動,雇主需要重新檢視其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其他內規是否有配合調整之必要。此外,雇主亦須評估法定國定假日增加後是否可能影響公司日常營運或人力調度?如有使勞工於國定假日工作之需求,建議雇主提前與勞工協調加班或調移休假,以避免違反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