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021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0年10件技术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国大陆)

陈姣姣 律师

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布了《2020年10件技术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判例》)。《判例》对技术类知识产权的判决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现选取其中二个案例作简要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针对“自拍杆”“打火机”等批量维权案件,积极推动溯源维权和诉源治理。在“自拍杆”实用新型专利批量维权系列案中,权利人在全国范围内对制造商、销售商分别提起批量专利维权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引导权利人溯源维权、诉源治理,对于作为侵权源头的生产商,加大了侵权惩处力度,根据案件的真实情况,参考被诉侵权的主观恶意、侵权规模、侵权方式等因素,判决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高确定法定赔偿数额及合理开支100万元;而针对权利人在起诉前并未发出侵权警告通知的经营规模较小、侵权情节较为轻微的零售商,考虑到侵权损害是低于法定赔偿数额下限3万元的,法院便在法定赔偿下限以下确定赔偿数额,由此酌情确定个体工商户销售商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对妨害证据保全的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在NX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中,鉴于软件著作权侵权的隐蔽性,因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受理案例之后,依照原告的申请,前往被告处进行证据保全,在部分查明确系存在侵权行为的情形下,被告突然采取对抗措施,通过拒不打开部分电脑、断电、抢夺法院相机、阻止法院工作人员离开等方式妨害证据保全,致使保全工作被迫终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在综合考虑侵权数量、涉案软件价格、被告在本案中无正当理由阻碍法院证据保全的情节等因素,判决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从高确定法定赔偿数额,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1万余元。

本网站上所有资料内容(「内容」)均属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所有。本所保留所有权利,除非获得本所事前许可外,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以任何方式重制、下载、散布、发行或移转本网站上之内容。

所有内容仅供作参考且非为特定议题或具体个案之法律或专业建议。所有内容未必为最新法律及法规之发展,本所及其编辑群不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并明示声明不须对任何人就信赖使用本网站上全部或部分之内容,而据此所为或经许可而为或略而未为之结果负担任何及全部之责任。撰稿作者之观点不代表本所之立场。如有任何建议或疑义,请与本所联系。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