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發佈2021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重點介紹涉“惠氏”商標懲罰性賠償案

2022.06

姜麗慧、黃郁婷

2022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2021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其中依據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個方面對50件典型案例進行了分類,而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則各具特色。本文將對其中一例商標懲罰性賠償案進行重點介紹。

【案情摘要】

美國“惠氏”是嬰幼兒奶粉知名品牌,惠氏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惠氏公司)是“惠氏”“Wyeth”等註冊商標的權利人,惠氏(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氏上海公司)經許可在中國使用上述商標並進行維權。原廣州惠氏寶貝母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廣州惠氏公司)未經許可長期大規模生產、銷售帶有“惠氏”“Wyeth”“惠氏小獅子”標識的母嬰洗護產品等商品,並通過搶注、受讓等方式在洗護用品等類別上獲得“惠氏”“Wyeth”等商標,在宣傳推廣中明示或暗示與惠氏公司具有關聯關係,並與其他被告以共同經營網上店鋪等方式,實施線上線下侵權行為,獲利巨大。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以原廣州惠氏公司等為被告,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認定侵權成立且各被告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因此採用懲罰性賠償的方式計算賠償數額,判決全額支持了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的訴訟請求。各被告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認為,因各被訴方侵權故意明顯,情節嚴重,在權利人明確請求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情況下,應適用懲罰性賠償方式確定本案賠償數額。本案中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明確請求適用懲罰性賠償,根據在案證據(包括二審查明的侵權商品銷售收入,以及參考同行業的平均利潤率)可證明的原廣州惠氏公司侵權獲利情況,按照賠償基數的3倍計算,惠氏公司、惠氏上海公司提出的3000萬元的訴訟請求應予全額支持。二審法院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的典型案例,亦是浙江法院適用《關於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審理的第一起案件,通過依法判處懲罰性賠償,顯著提高侵權違法成本,厲懲戒惡意侵權行為,又使被侵權者得到充分救濟,體現了司法機關專業性,以及其對知識產權權利人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