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024
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中国大陆)
2024.08
蔡毓贞、姜丽慧
随着人工智能(AI)在各个领域,特别是互联网行业的广泛应用,各类生成式软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潜在的法律争议。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了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这一判决对AI的应用及其风险的规避具有重要的提醒和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原告殷某是一名配音师,发现其配音作品在多个知名APP上被广泛传播。经查,这些作品的声音来自于被告一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文本转语音平台。
被告二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曾委托原告录制录音制品,后将录音制品的音频提供给被告三某软件公司,后者将音频AI化处理,生成了涉案的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被告四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被告一通过被告五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向被告三采购涉案产品后在其平台上使用。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一、被告三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1]。
争议焦点
-原告对涉案AI声音是否享有声音权益
依据《民法典》第1023条,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而《民法典》第1018条指出,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因此,无论是声音还是肖像,关键在于其具备可识别性,即能够反映特定自然人。
本案中,法院认为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如果能使一般社会公众或者相关领域的公众关联到该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具有可识别性。涉案AI声音经当庭勘验,与原告的音色、语调、发音风格等具有高度一致性,能够将该声音联系到原告本人,进而识别出原告的主体身份。因此,原告声音权益及于涉案AI声音。
-各被告的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虽然被告二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曾委托原告录制录音制品而享有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但这不包括授权他人将原告的声音进行AI化使用的权利。被告二与被告三未经原告知情同意AI化使用原告声音的行为无合法权利来源,两者关于合法授权的抗辩不成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被告一、被告四和被告五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语
我国《民法典》将声音纳入人格权范畴进行保护,本案首次确认了若AI生成的声音具备可识别性,当事人仍然享有声音权益。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企业在研发新科技产品时应注意规避风险,除了防范声音权益的侵害,还需留意肖像权、名称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著作权等方面的潜在法律风险。
[1] 北京互联网法院: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一审宣判 https://mp.weixin.qq.com/s/_GxGaG6Q2NYHJWQuOtMy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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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毓贞、姜丽慧
随着人工智能(AI)在各个领域,特别是互联网行业的广泛应用,各类生成式软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潜在的法律争议。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了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这一判决对AI的应用及其风险的规避具有重要的提醒和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原告殷某是一名配音师,发现其配音作品在多个知名APP上被广泛传播。经查,这些作品的声音来自于被告一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运营的文本转语音平台。
被告二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曾委托原告录制录音制品,后将录音制品的音频提供给被告三某软件公司,后者将音频AI化处理,生成了涉案的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被告四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被告一通过被告五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向被告三采购涉案产品后在其平台上使用。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一、被告三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1]。
争议焦点
-原告对涉案AI声音是否享有声音权益
依据《民法典》第1023条,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而《民法典》第1018条指出,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因此,无论是声音还是肖像,关键在于其具备可识别性,即能够反映特定自然人。
本案中,法院认为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如果能使一般社会公众或者相关领域的公众关联到该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具有可识别性。涉案AI声音经当庭勘验,与原告的音色、语调、发音风格等具有高度一致性,能够将该声音联系到原告本人,进而识别出原告的主体身份。因此,原告声音权益及于涉案AI声音。
-各被告的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虽然被告二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曾委托原告录制录音制品而享有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但这不包括授权他人将原告的声音进行AI化使用的权利。被告二与被告三未经原告知情同意AI化使用原告声音的行为无合法权利来源,两者关于合法授权的抗辩不成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被告一、被告四和被告五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结语
我国《民法典》将声音纳入人格权范畴进行保护,本案首次确认了若AI生成的声音具备可识别性,当事人仍然享有声音权益。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企业在研发新科技产品时应注意规避风险,除了防范声音权益的侵害,还需留意肖像权、名称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著作权等方面的潜在法律风险。
[1] 北京互联网法院: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一审宣判 https://mp.weixin.qq.com/s/_GxGaG6Q2NYHJWQuOtMy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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