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中國大陸)

2018.12.13
張凱旋 律師

近日,國務院發佈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於新出臺的個人所得稅法所涉及的專項扣除問題給出了具體的實施辦法。根據暫行辦法,專項扣除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幾個方面的扣除,具體見下文:

一、子女教育

根據暫行辦法,子女教育的扣除標準為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定額扣除,從3歲以上子女的學前教育到博士研究生階段的教育費用都可以扣除,不區分境內外,可以選擇由父母一方100%扣除或父母雙方分別50%扣除。

二、繼續教育

根據暫行辦法,繼續教育扣除包括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和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兩類。對於學歷(學位)教育,受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但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對於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對於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暫行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三、大病醫療

根據暫行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該扣除可以選擇由本人或配偶扣除,如屬於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則可選擇由父母一方來扣除。納稅人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扣除額分別計算。

四、住房貸款利息

根據暫行辦法,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夫妻雙方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如夫妻雙方在婚前分別已經購房的,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扣除方式一經選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五、住房租金

根據暫行辦法,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無住房而租房的,可以根據其所在的城市等級分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的標準來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六、贍養老人

根據暫行辦法,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每月扣除額度為2000元,如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可以與兄弟姐妹分攤2000元的扣除額。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除此之外,暫行辦法也提出了保證扣除真實準確進行的保障措施,要求各部門對資訊核實予以協助,另外納稅人也需留存相應憑證以備查,而專項附加扣除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結轉以後年度扣除。而針對扣除的具體操作辦法,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還將另行制定,屆時還有專門的手機APP供使用,故涉及此次稅改的人員可對此進一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