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管制氢氟碳化物:台湾半导体产业的须知事项

2024.02

陈信宏、李依庭

为因应蒙特娄议定书新增列管氢氟碳化物(HFCs),台湾环境部于2023年11月20日预告订定「氢氟碳化物管理办法」草案,最快可能于2024年2月即会发布施行。本草案重点摘要如下:

一、禁止生产、总量管制及削减时程

2024年起禁止生产氢氟碳化物并实施总量管制。冻结每年消费量于基准量24,523.8642千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下,自2029年起逐渐削减。

二、核配原则及输出入许可证

半导体产业、冷冻、空调、供应商等业者使用或供应氢氟碳化物须申请核配量,取得核配量后,始得申请输出入许可证。

三、执行实绩申报

业者应每季检具证明文件向环境部申报执行实绩,即使用量、进出口放行量、或采购量、库存量、销售量等数据。

四、禁止转售或经销

除贩售氢氟碳化物予经核准的维修业者外,使用氢氟碳化物的业者不得转售氢氟碳化物或从事经销之业务。

五、罚则

违反前开规定的业者,将面临罚锾、废止核配资格、扣减核配量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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