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025

臺灣電業法增訂並修正

電業法已於今(2025)年5月28日經修正公布,其修正內容重點除如同本所先前文章 1 所述外,並新增第78條之1之罰則,若電力交易平台設置者未依照電業管制機關之要求,採取強化中立性運作之相關措施,電業管制機關應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業者應注意相關規範之要求,以免觸法。本所將持續關注電業法及再生能源相關法令的動態。
 
[1] 臺灣經濟部預告修正「電業法」,期能活絡綠電交易並強化電網韌性 〉,2024年10月,周志雯、郭梵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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