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2 月 1 日

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簡介(台灣)

蔡毓貞律師、楊宜蓁律師 為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與事業權益,文化部會同經濟部於110年10月5日依「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授權發布命令「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本文謹簡介其重要內容。
2021 年 12 月 1 日

釋字804號解釋簡介:著作權法下「重製」、「重製於光碟」等規定均合憲(台灣)

蔡毓貞 律師、江曉萱 律師、許家綺 實習律師 針對重製罪解釋問題,大法官認為課予「重製」行為人刑事責任不違反法明確性原則;以最低6月以上有期徒刑為法定刑處罰特定重製行為人,未侵害人身自由;將重製物為光碟者列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不違反平等原則。然而,立法者亦應注意昔日立法是否與現實社會脫鉤,而有修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