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行动方案」之发展进程(台湾)

2023.05

陈信宏、李钰婷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金管会)为积极达成永续发展与净零排放目标,于2022年3月3日发布「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路径图」,分阶段推动全体上市柜公司于2027年完成温室气体盘查,2029年完成温室气体盘查之确信,营造健全永续发展(ESG)生态体系。

金管会为持续推动企业积极实践永续发展,于「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路径图」及「公司治理蓝图」所建构之基础下,在2023年3月28日发布「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行动方案」,发展重点及推动时程如下:

一、永续资讯揭露

2023年 永续指标之揭露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研议增订各产业别应揭露之永续相关指标。
  • 召开工作小组比对IFRS永续揭露准则与现行国内永续相关 规范之差异,试作范例并进行调和;召开公听会搜集外界意见,研订我国推动时程。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订定永续报告书确信机构品质检视标准及缺失处置措施。

永续报告书之抽查及评鉴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将抽查公司之永续报告书,并提供建议事项。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所出具之永续报告书审阅报告将定期置于证交所及柜买中心网站。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将于各年度评鉴、董监或业务宣导会中说明编制永续报告书之应注意事项。

永续报告书评鉴机构之评估与监督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订定永续报告书确信机构品质检视标准及缺失处置措施。

永续报告书之数位化

  • 证交所研议永续报告书之数位化产制功能。

ESG资料库及ESG评鉴

  • 证交所研议ESG相关申报资讯格式化另搜集国内外资料提升资料库内容。
  • 证交所办理座谈会与外界共同研商ESG评鉴架构及指标内容。
2024年 年报及永续报告书作业办法之修正

  • 金管会拟修正「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证交所及柜买中心拟修正上市柜公司编制与申报永续报告书作业办法,将揭露2030年减碳目标、策略及行动计划纳入公司治理评鉴指标。

永续报告书评鉴机构之评估与监督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研议永续指标应取得确信之可行性。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每年抽核确信机构工作底稿,检视确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

永续报告书之数位化

  • 永续报告书数位平台试行。

ESG资料库及ESG评鉴

  • 证交所依研议结果,衡酌实务情形阶段性扩增ESG资料库内容。
  • 证交所举办宣导会向上市柜公司说明ESG评鉴。
  • 证交所搜集国外资料,研议将跨单位之ESG资讯整合于ESG数位平台之可行性。
2025年 永续报告书之编制及永续指标之揭露

  • 实收资本额 20亿元以下之上市柜公司自2025年起应编制永续报告书。
  • 全体上市柜公司应揭露其所属产业别之永续指标资讯。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研议扩大永续指标确信范围扩及至所有产业之可行性。

永续报告书之数位化

  • 永续报告书数位平台上线。

ESG资料库及ESG评鉴

  • 证交所视国际发展情形,推动ESG评鉴。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研议编制发布ESG主题相关指数,并推广运用。
  • 证交所依研议结果建置ESG商品资讯之单一平台。

二、温室气体盘查、确信及碳交易

2023年 温室气体盘查研议扩张至范畴三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参考国际规范及审酌国内产业特性,订定范畴三建议揭露事项(范畴三如:上下游运输配送、员工通勤、商务旅行等所产生之温室气体)。
2024年起 建立碳交易机制

  • 金管会强化与环保署合作,配合该署规划,督导证交所提供有价证券交易经验,协助环保署建置温室气体自愿减量额度交易机制。
2025年 温室气体盘查研议扩张至范畴三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研议强制揭露范畴三之可行性。
2025年起 推动上市柜公司分阶段揭露温室气体盘查及确信资讯

  • 依资本额规模分阶段推动上市柜公司设定减碳目标、策略及具体行动计画,并规定上市柜公司最迟应于揭露合并财务报告公司盘查资讯之次一年度,揭露以盘查年度为基准年,所设定之次一年度减碳目标、策略及具体行动计画。
公司规模或产业别 开始适用年度
实收资本100亿元以上、钢铁业或水泥业之上市柜公司 2025年
实收资本额50亿元至100亿元之上市柜公司 2026年
实收资本额50亿元以下之上市柜公司 2027年

三、绿色金融

2023年

发展永续发展债券

  • 柜买中心建置永续发展债券资格认可电子化线上申请系统。
  • 柜买中心参考国际永续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研议扩大永续发展债券市场商品范畴 (例如绿色经济企业债券/气候相关债券等新种永续债券商品)之可行性。

四、公司治理

2023年

强化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职能

  • 研议修正「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4、第14条之5、第178条有关审计委员会之职权规范。重点包括:1.对董事提起诉讼、股东会召集权及董事为自己与公司交易时代表公司权应以审计委员会合议为之。2.审计委员会因故无法召集时,应提审计委员会事项应以董事会全体董事特别决议行之,另审计委员会之独立董事成员基于审计委员会成员之身分,对于财务报告事项仍应出具同意意见,始得提交董事会特别决议,及增订相关处罚之规定。

强化大量持股资讯之揭露

  • 为健全大量股权揭露制度及提升资讯透明度,研议修正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 1及第 183条规定,调降大量持股申报及公告门槛至 5%

提升上市柜公司女性董事比例

  • 金管会修正年报准则;证交所及柜买中心修正上市柜公司董事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应遵循事项要点及相关规章,规范申请IPO之公司应至少委任一名女性董事。

推动兴柜公司采候选人提名制

  • 金管会发布函令要求兴柜公司采候选人提名制。

董事酬金揭露

  • 证交所将高阶薪酬与ESG绩效连结纳入公司治理评鉴指标。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研议强制董事酬金提报股东会报告之可行性。
2024年 提升上市柜公司女性董事比例

  • 推动上市柜公司应依董事届期完成委任至少一名女性董事。
2025年 女性董事保障名额

  • 研议上市柜公司女性董事席次未达1/3者,须于年报具体揭露原因与采行之措施。

推动上市柜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不得逾3

  • 证交所研议将独立董事任期不逾3届纳入公司治理评鉴指标。

推动兴柜公司采候选人提名制

  • 推动兴柜公司董事选举应采候选人提名制。

推动上市柜公司设置永续委员会

  • 证交所及柜买中心研议强制上市柜公司设置永续委员会之可行性。
2027年 强化独立董事职能

  • 推动全体上市柜公司应依董事届期完成独立董事席次不得低于1/3。
  • 推动全体上市柜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不得逾3届。

本网站上所有资料内容(「内容」)均属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所有。本所保留所有权利,除非获得本所事前许可外,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以任何方式重制、下载、散布、发行或移转本网站上之内容。

所有内容仅供作参考且非为特定议题或具体个案之法律或专业建议。所有内容未必为最新法律及法规之发展,本所及其编辑群不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并明示声明不须对任何人就信赖使用本网站上全部或部分之内容,而据此所为或经许可而为或略而未为之结果负担任何及全部之责任。撰稿作者之观点不代表本所之立场。如有任何建议或疑义,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