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雞肋為雞排:再提新創事業群募制度檢討

劉昱劭律師[1]

為協助新創事業向一般大眾募資,金管會及櫃買中心於2014年推出創櫃版,隔年准許證券商也經營同性質平台,而有第一金、元富證券等取得許可。然而推行至今,不但民間券商平台沒有上架任何募資案例,創櫃版亦慘澹經營,未能吸引到一般投資人。

於本文撰寫時,創櫃版僅約90家公司(對照:我國資本額5000萬以下公司超過50萬家),且當下僅一家公司正在進行募資,目標金額是新台幣100萬元。由於成效不彰,近年來各界先進早有改革之議,但迄今未見主管機關提出檢討。

其實,台灣以科技立國,對於新創事業的支持是跨黨派共識。這兩年也可以看到其他扶植新創事業的努力。例如此前《產業創新條例》的修正,直接與新創事業有關者就至少包括:天使投資人對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之半數投資可扣抵個人綜所稅,以及有限合夥之創業投資事業可適用穿透性課稅方式達到節稅效果。然而,這些優惠都是針對大額投資的專業機構或天使投資人,與一般投資大眾無關。

是不是對主管機關而言,群眾募資真的如同雞肋,只是棄之可惜?

金管會與櫃買中心目前研議中的證券型虛擬通貨(security token)發行,本質上也是新創事業對公眾的募資。依金管會已釋出的消息,這次乾脆完全不准一般投資人參與。這樣的制度設計,除了「唉……我是為你好」這樣十足家長主義(paternalism)的理由外,讓人想不通有什麼道理。只是,一個具有通常智識的成年人對此如有「干你(啥)事」的反應,真的也是人之常情了。

英國股權群募制度是各國中的翹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日前就其股權群募制度提檢討報告,建議要師法英國。於英國2017至2018單一會計年度,其新創股權群募制度(Seed Enterprise Investment Scheme)共嘉惠2320家成立2年內、員工數25人以下的英國新創公司,總募資金額約1億8900萬英鎊,如按人口比例調整,台灣的股權群募成績要趕上英國的話,必須達到約台幣25億元。

檢討制度設計及誘因,相較於台灣一般投資人於創櫃版的投資上限為每年15萬元台幣,英國一般投資人的投資上限約台幣380萬元,相距達25倍(英國人均所得相較於台灣也不過1.6倍)。又,英國群募投資的半數可抵所得稅、轉讓股份的資本利得免稅,大幅降低投資新創的財務風險,但台灣一般投資人不但沒有稅法上誘因,因新創公司股份普遍沒有經股票簽證,轉讓所得還要課徵綜所稅。其他種種族繁不及備載,但已可見事在人為,有以致之,我們的雞肋可是人家的雞排呢!

在金管會與櫃買中心又將端出證券型虛擬通貨相關管理辦法的契機下,筆者呼應此前各界屢次的呼籲,請主管機關一併通盤檢討相同性質的新創事業群募制度。其實,回頭檢討改正,有時候還比一昧奮勇前進更需要遠見與決心啊!

2019/09/30刊載於蘋果即時論壇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930/1641286/

[1]作者為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惟本文內容為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