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中国大陆)

2017.11.17
陈姣姣律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九章,九十条。此次《办法》修订,从证券交易所本身的性质、市场定位出发,借鉴境外证券交易所的成熟经验,从完善证券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促进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予以修改完善,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首先,《办法》修订了完善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相关的内容。增设监事会组织,并进一步明确化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权内容。同时,《办法》突出了交易所自律管理的特性,明确规范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对证券交易活动的各参与主体均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办法》修订的另外一项核心内容是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第一为强化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的一线监管职责,明确交易所对于可能误导投资者投资决策,或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及交易量产生不当影响等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进行重点式监控。其次为强化交易所对会员的一线监管职责,制定相对应的会员管理规则、技术管理规范等据以具体明确化会员的个别权利义务。再来是强化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一线监管职责,要求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体、内容及具体要求、证券停牌复牌的标准和程序等履行自律管理的职责。《办法》的修订将有利于交易所回归本位,切实发挥好对证券交易活动组织、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功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