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新法重点整理

2022.06

张凯旋、黄郁婷

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下称“本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本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一般规定

在本法的适用范围上,境内的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境外的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如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交易者合法权益的,也可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本法还规定了期货交易、衍生品交易、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套期保值等的定义。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衍生品市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监督管理。

二、 基本交易制度

(一) 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进行,禁止在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期货合约品种和标准化期权合约品种的上市应当符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进行注册。期货合约品种和标准化期权合约品种应当具有经济价值,合约不易被操纵,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在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场所会员或者符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参与者,交易者委托期货经营机构进行交易的,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自助终端、网络等方式下达交易指令。期货交易实行账户实名制、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交易者实际控制关系报备管理制度。

(二) 衍生品交易

衍生品交易,可以采用协议交易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依法设立的场所,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可以组织开展衍生品交易。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三) 禁止内幕交易

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从事相关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三、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期货市场实行监督管理,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依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违反本法规定,操纵期货市场或者衍生品市场的、从事内幕交易、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将可能最高被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0倍或1000万元的罚款等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亦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其他

除上述主要内容外,本法还对期货结算与交割、期货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等做了细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