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第一批)(中国大陆)

陈姣姣 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4日发布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体现了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司法作为,通过积极组织调解的方式,服务涉诉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文将选取其中两个典型案例作简要介绍。

在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诉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佛山三水科伦纸业公司将其持有肇庆科伦公司75%的股权收益权质押向东莞信托公司融资2.7亿元,但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后,肇庆科伦公司与山鹰国际公司签订《入股协议》,以其生产线设备、土地等作价出资入股山鹰(广东)公司,又将股权转让给山鹰国际公司。2019年12月,东莞信托公司以肇庆科伦公司签订的《入股协议》侵犯其股权质押权为由,起诉至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查封了肇庆科伦公司转移给山鹰国际公司的土地约300亩、厂房8幢等财产。本案中,法院根据山鹰国际公司仍有部分并购款尚未支付给肇庆科伦公司的实际,经多次协调最终促成调解,由山鹰国际公司将尚未支付的并购款2亿元一次性支付给东莞信托公司,东莞信托公司收到后即视为对肇庆科伦公司与山鹰国际公司之间并购交易的认可,同时申请解除查封措施。本案于2020年3月13日调解结案。法院在该案件中,本着彻底解决纠纷的态度,协调各方当事人,最终通过由山鹰国际公司将未支付的并购款支付给东莞信托公司的方式,解决股权出质后,未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不得转让的违约行为。

在徐某某诉义乌市百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百灵医疗器械公司经前期的判决,须返还原告徐某某1298400元,案件由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百灵医疗器械公司未全部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疫情发生后,执行法院了解到,百灵医疗器械公司在此次疫情中被确定为浙江省36家重点医疗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之一,也是金华市唯一一家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企业。自疫情发生以来,该公司加紧生产,日均产能较高,但因前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公司融资、扩大生产,无法满足抗击疫情的产能需要。2020年1月31日,百灵医疗器械公司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执行法院根据前期实地走访和讨论研判,向执行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并经申请人书面同意,于收到百灵医疗器械公司申请的当天,决定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措施,不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为企业贷款扫清障碍。本案中,法院切实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因处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融资困难、原料库存短缺等防疫物资供应企业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经审查有正当事由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经取得执行申请人的同意后,暂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防疫紧缺物资的正常生产,服务疫情防控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