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線上訴訟工作的通知(法〔2020〕49號)(中國大陸)

張凱旋 律師

2020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範線上訴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元,充分認識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立足審判職能,努力服務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通知》強調,各級人民法院推進線上訴訟應當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訴訟權益,尊重當事人對案件辦理模式的選擇權,全面、準確告知線上訴訟的權利義務和法律後果。各級人民法院要積極引導各方訴訟主體依法有序開展線上訴訟活動,大力完善線上辦理流程和線上訴訟規程,制定發佈內容全面、指引清晰、簡便易行的線上訴訟操作指南,但相關內容不得突破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

《通知》明確了線上訴訟有關規則。一是規範線上身份認證,確保各方訴訟參與人身份真實性,實現“人、案、帳號”匹配一致。二是規範網上立案,要求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線上立案申請及起訴材料後七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法律規定的,及時登記立案。三是大力促進線上調解,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依託線上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解平臺,加大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化解力度。四是規範訴訟材料提交,當事人通過電子化方式提交訴訟材料的,經人民法院審核通過後,可以不再提交紙質原件,人民法院應當為當事人提交電子化材料提供平臺支撐和技術便利。五是規範線上庭審,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技術條件、案件情況和當事人意願等因素,確定是否採取線上庭審方式,並明確不適用線上庭審的具體情形。六是規範線上裁判,允許具備相應條件的法官遠端查閱電子卷宗、合議案件、撰寫提交裁判文書等。七是加大電子送達適用力度,明確電子送達的適用條件、送達方式和生效標準。八是加強線上訴訟服務,要求人民法院全面升級線上訴訟服務平臺,拓展線上訴訟服務功能,保障當事人足不出戶享受全方位訴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