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專利收費減繳條件和商標註冊收費標準的公告(中國大陸)

溫堅堅 律師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於2019年6月28日發佈《關於調整專利收費減繳條件和商標註冊收費標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旨在減稅降費,以減輕社會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公告》中的收費標準將於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公告》將《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78號)第三條的規定進行調整,可申請減繳專利收費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條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調整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5000元(年6萬元)的個人;由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調整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的企業。

二、《公告》將受理商標續展註冊費由1000元降為500元,變更費由250元降為150元。對提交網上申請並接受電子發文的商標業務,免收變更費,其他收費專案,包括受理商標註冊費、補發商標註冊證費、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受理商標續展註冊費、受理續展註冊遲延費、受理商標評審費、出據商標證明費、受理集體商標註冊費、受理證明商標註冊費、商標異議費、撤銷商標費、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按現行標準的90%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