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對蘋果公司立案調查(台灣)

陳信宏 律師、賴建樺 律師

據媒體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主委李鎂在11月10日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指出公平會已對蘋果公司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下稱公平法)問題立案調查。公平會對蘋果公司的調查項目,除有經消基會函請調查有關蘋果公司銷售IPhone時取消充電器、耳機配件一事外,更重要的是,對蘋果公司向應用程式開發商在App Store上之交易抽成、專屬付費政策展開調查。

近年來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就國際間之數位平台巨頭所涉限制性約定早有許多調查,其中也包括蘋果公司在App Store之交易抽成、專屬付費政策。舉例而言,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在今年9月2日時與蘋果公司達成和解,針對音樂、閱讀、影片配信類別的應用程式,蘋果公司同意取消應用程式開發商引導消費者至其他平台付款之限制,使該等應用程式開發商得不使用App Store專屬支付系統,而免於負擔最高達30%的交易抽成費用。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指出,蘋果公司本身在音樂、閱讀、影片配信類別亦有提供相應的應用程式,且該等應用程式開發商本身須負擔高額的著作權授權費用,很難透過自身努力降低成本,因此蘋果公司的交易抽成、專屬付費政策可能有違反日本獨占禁止法之問題。

在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與蘋果公司達成和解不久後,9月10日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審理的Epic Games v. Apple判決亦出爐。該判決指出,蘋果公司向應用程式開發商制定之App Store交易抽成、專屬付費政策,已違反加州不公平競爭法(California’s Unfair Competition Law),並對蘋果公司發布禁制令,要求蘋果公司(1)不得禁止應用程式開發商引導消費者至其他平台付款,以及(2)不得禁止開發商透過應用程式取得消費者自願提供之聯絡資訊與消費者聯繫。

本案公平會之調查結果,不僅將進一步揭示公平會對數位平台之執法立場,也可能影響平台經濟及有關生態系之發展,值得後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