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裁罚游戏业者对于机会型商品机率宣称不实之行为

2022.08

杨宜蓁

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下称「公平会」)以2022年6月10日公处字第111039号处分书,就线上游戏业者游戏橘子数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游戏橘子」)对于机会型商品机率宣称不实之行为,构成公平交易法(下称「公平法」)第21条之广告不实行为,并依同法第42条裁处游戏橘子新台币(下同)200万元罚款。

 本案事实

「天堂M」系由韩国原厂开发之线上游戏,由游戏橘子取得台湾代理权经营及销售该游戏。玩家于该游戏之游戏商城购买制作材料后,即可以该制作材料之设定机率制成商品「紫布」,惟游戏橘子并未公开该商品之实际制作设定机率。

游戏橘子于2019年12月举办回馈玩家之座谈会,座谈会中针对问答题目「可以公开活动制作、抽卡、合成的机率吗?」现场答复:「台版机率都是跟韩国一模一样的」。惟公平会参酌韩国原厂网页刊载内容、台北市政府法务局会议纪录及游戏橘子通讯软体之群组对话纪录,发现台版之紫布设定制作机率为5%、韩版紫布设定之制作机率为10%。

处分理由

公平会表示,游戏橘子举办座谈会,系以公众得知之方法,直接或间接使一般或相关大众共见共闻之讯息的传播行为,其于座谈会上宣称「台版机率都是跟韩国一模一样的」是对于游戏商品相关而足以影响交易决定之事项进行表示,属于广告行为。

本案调查过程中,公平会曾请线上游戏之产业主管机关─经济部工业局提供意见。经济部表示,游戏业者提供机会型中奖商品,通常于销售前事先设定中奖机率或由原厂提供相关机率资讯。惟本件机会型商品「紫布」台版之设定机率实际上与韩版不同,则游戏橘子于座谈会之表示即与事实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众对游戏内容产生错误认知或决定之虞,足生不公平竞争之效果,已违反公平法第21条4项准用1项之规定。

简析

1. 本案例为目前首见对业者贩卖「机会型商品」广告不实行为作成之裁罚。本次处分书表明:业者就「间接付费购买之机会型商品」机率计算式资讯之相关宣称或说明,亦可能符合公平法第21条「足以影响相对人之合理判断并作成交易决定」之要件。

2. 近年公平会持续加强不实广告行为案件查处执法,随商品服务型态持续变化演进及消费者意识提升,不实广告认定之型态内涵似亦会与时俱进,甚至成为跨部会主管机关(如经济部、消保处等)关注事项,业者宜留意对于商品或服务相关说明之正确性,并加强资讯揭露以避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