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防制法规范之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范围(台湾)

庄薇馨 律师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会」)作为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虚拟通货事业」)之洗钱防制主管机关,在行政院110年4月7日明确指定虚拟通货事业之范围后,金管会参酌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以下称 FATF)所发布有关防制洗钱之相关建议,于2021年5月25日发布「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草案[1],前述草案经法规预告程序后已于2021年7月1日施行。有关2021年7月1日施行之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2](「本办法」)之重点,说明如后。

本办法规范之事业范围

本办法规范之事业,系指在国内设立登记,为他人从事下列活动为业者:(一)虚拟通货与新台币、外国货币及大陆地区、香港或澳门发行之货币间之交换;(二)虚拟通货间之交换;(三)进行虚拟通货之移转;(四)保管、管理虚拟通货或提供相关管理工具;及(五)参与及提供虚拟通货发行或销售之相关金融服务(本办法第2条第1项第1款、第2项规定参照)。有关本办法规范之五大类事业之具体内涵,说明如下:

一、虚拟通货与新台币、外国货币及大陆地区、香港或澳门发行之货币间之交换业者:依本办法说明,本目规范的业务活动态样,应在指为客户进行虚拟通货之买卖者,目前,从事虚拟货币代买代售之平台业者均可能涉及本第(一)目规范之对象。

二、虚拟通货间之交换:直言之,本目在规范协助客户为他人从事「币币交易」活动者。目前许多交易平台业者推出之虚拟通货质押计划[3]、Defi挖矿[4]或Cifi项目皆可能涉及本目规范之「币币交易」活动,而从事前述活动之相关平台业者即应为本第(二)目规范之对象。

三、进行虚拟通货之移转:有关平台业者若提供虚拟通货移转之服务,例如:协助客户甲透过交易平台将虚拟通货(如:比特币等)移转给客户乙,即为本第(三)目规范之对象。此外,依文义解释,本目并未排除协助从事跨境虚拟通货移转业务之平台业者。

四、保管、管理虚拟通货或提供相关管理工具:本目在规范替客户提供托管虚拟通货服务之业者,包括目前从事受托管理虚拟通货之有关托管业者,如:加密资产管理公司、托管商等,依文义解释,尚可能涉及提供托管虚拟通货技术工具作为托管服务的公司。另按本草案说明,所谓提供相关管理工具,系指提供客户保管私钥之服务,据此,单纯提供冷、游资包产品之业者应非本目规范之对象。

五、参与及提供虚拟通货发行或销售之相关金融服务:依本办法说明内容,本目所规范之活动系指从事虚拟通货发行之承销等行为,亦即,ICO、STO、IEO之发行人、提供ICO、STO、IEO承销服务之平台业者,皆为本第(五)目规范之范畴。

上述草案最快将在今年71日开始施行,建议有关虚拟通货事业应及早建立相关内部机制及信息系统,以实时因应法令之要求

本办法规范之虚拟通货事业,应针对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建立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本办法第14条至第16条规定),并践行本办法有关AML之相关义务,包括:进行客户身分确认、持续审查客户身分等程序(本办法第3条至第6条、第8条至第9条)、保存相关交易纪录(本办法第10条)、针对达一定金额(新台币50万元)以上之现金交易依法进行申报(本办法第11条)、对疑似洗钱或资恐之交易依法进行申报(本办法第12条、第13条)等。

本办法除了第七条跨境平台实名制之部分外,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针对违反上述规定之虚拟通货事业,依洗钱防制法规定将面临新台币50万至1000万元之罚款。故建议有关业者应及早建立相关内部机制及信息系统,以实时因应法令之要求。

[1] 金管會2021年5月25日新聞稿,網址: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105250007&dtable=News,最後瀏覽日:2021年5月25日。

[2] 金管會2021年7月1日公告,網址:https://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525&parentpath=0&mcustomize=lawnew_view.jsp&dataserno=202106300005,最後瀏覽日:2021年7月14日。

[3] 區塊客,誘人的「Staking Economy」,到底是怎麼回事?,網址:https://blockcast.it/2019/05/13/what-is-staking-economy/,最後瀏覽日:2019年5月13日。

[4] DeFi「流動性挖礦」農民的自述:我是如何虧掉 5 千美金的?,網址:https://blockcast.it/2020/09/16/how-i-lost-5k-in-defi-yield-farming/,最後瀏覽日: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