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規範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範圍(台灣)

莊薇馨 律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作為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虛擬通貨事業」)之洗錢防制主管機關,在行政院110年4月7日明確指定虛擬通貨事業之範圍後,金管會參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以下稱 FATF)所發布有關防制洗錢之相關建議,於2021年5月25日發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草案[1],前述草案經法規預告程序後已於2021年7月1日施行。有關2021年7月1日施行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2](「本辦法」)之重點,說明如后。

本辦法規範之事業範圍

本辦法規範之事業,係指在國內設立登記,為他人從事下列活動為業者:(一)虛擬通貨與新臺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間之交換;(二)虛擬通貨間之交換;(三)進行虛擬通貨之移轉;(四)保管、管理虛擬通貨或提供相關管理工具;及(五)參與及提供虛擬通貨發行或銷售之相關金融服務(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項規定參照)。有關本辦法規範之五大類事業之具體內涵,說明如下:

一、虛擬通貨與新臺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間之交換業者:依本辦法說明,本目規範的業務活動態樣,應在指為客戶進行虛擬通貨之買賣者,目前,從事虛擬貨幣代買代售之平台業者均可能涉及本第(一)目規範之對象。

二、虛擬通貨間之交換:直言之,本目在規範協助客戶為他人從事「幣幣交易」活動者。目前許多交易平台業者推出之虛擬通貨質押計畫[3]、Defi挖礦[4]或Cifi項目皆可能涉及本目規範之「幣幣交易」活動,而從事前述活動之相關平台業者即應為本第(二)目規範之對象。

三、進行虛擬通貨之移轉:有關平台業者若提供虛擬通貨移轉之服務,例如:協助客戶甲透過交易平台將虛擬通貨(如:比特幣等)移轉給客戶乙,即為本第(三)目規範之對象。此外,依文義解釋,本目並未排除協助從事跨境虛擬通貨移轉業務之平台業者。

四、保管、管理虛擬通貨或提供相關管理工具:本目在規範替客戶提供託管虛擬通貨服務之業者,包括目前從事受託管理虛擬通貨之有關託管業者,如:加密資產管理公司、託管商等,依文義解釋,尚可能涉及提供託管虛擬通貨技術工具作為託管服務的公司。另按本草案說明,所謂提供相關管理工具,係指提供客戶保管私鑰之服務,據此,單純提供冷、熱錢包產品之業者應非本目規範之對象。

五、參與及提供虛擬通貨發行或銷售之相關金融服務:依本辦法說明內容,本目所規範之活動係指從事虛擬通貨發行之承銷等行為,亦即,ICO、STO、IEO之發行人、提供ICO、STO、IEO承銷服務之平台業者,皆為本第(五)目規範之範疇。

上述草案最快將在今年71日開始施行,建議有關虛擬通貨事業應及早建立相關內部機制及資訊系統,以即時因應法令之要求

本辦法規範之虛擬通貨事業,應針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建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本辦法第14條至第16條規定),並踐行本辦法有關AML之相關義務,包括:進行客戶身分確認、持續審查客戶身分等程序(本辦法第3條至第6條、第8條至第9條)、保存相關交易紀錄(本辦法第10條)、針對達一定金額(新台幣50萬元)以上之現金交易依法進行申報(本辦法第11條)、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之交易依法進行申報(本辦法第12條、第13條)等。

本辦法除了第七條跨境平台實名制之部分外,已於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針對違反上述規定之虛擬通貨事業,依洗錢防制法規定將面臨新台幣50萬至1000萬元之罰鍰。故建議有關業者應及早建立相關內部機制及資訊系統,以即時因應法令之要求。

[1] 金管會2021年5月25日新聞稿,網址: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105250007&dtable=News,最後瀏覽日:2021年5月25日。

[2] 金管會2021年7月1日公告,網址:https://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525&parentpath=0&mcustomize=lawnew_view.jsp&dataserno=202106300005,最後瀏覽日:2021年7月14日。

[3] 區塊客,誘人的「Staking Economy」,到底是怎麼回事?,網址:https://blockcast.it/2019/05/13/what-is-staking-economy/,最後瀏覽日:2019年5月13日。

[4] DeFi「流動性挖礦」農民的自述:我是如何虧掉 5 千美金的?,網址:https://blockcast.it/2020/09/16/how-i-lost-5k-in-defi-yield-farming/,最後瀏覽日: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