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人理財在我國之現狀(台灣)

2017.10.6 蔡明家 律師

機器人理財是透過線上問卷了解客戶的投資目的、風險屬性、投資時間後,經由電腦演算法得出最適合客戶的投資建議,並透過再平衡以因應市場變化的服務,完全以電腦演算法避開人為的主觀影響,保持投資的理性與紀律。(註:1)

機器人理財出現對於「普惠金融」理念的推展具有相當的影響性,「普惠金融」的核心理念即每一個人都能參與經濟活動並享有金融服務的機會。(註:2)而傳統理財的建議,需要客戶具一定規模的財產且須支付相當顧問費用才能獲得理財專員的服務,因此將一大部分的人排除在外,產生所謂「金融排斥」現象。機器人理財的優勢,即在於低管理費、低入場門檻,使幾乎任何人都能享有理財顧問的專業服務。

雖然機器人理財具有低成本、自動化管理、穩定投資的優點,但機器人理財還是有其限制,例如客製化產品不足,因機器人理財給予客戶建議的來源,是客戶線上問卷所提供的資訊,線上問卷的內容不一定能將短期大筆支出或稅務、退休金、房地產規劃等一併納入考量。此外,機器人理財尚有潛在的人為干預陰影,演算法設定、市場資訊提供等,短期內仍需仰賴專家團隊在幕後作業,能不能完全避開人為主觀影響,仍是未來值得觀察的重點。

 

目前台灣有許多金融機構相關業者積極投入所謂機器人理財服務,包含王道銀行、野村投信、大拇哥投顧、商智投顧、復華投信、富邦證券、瑞銀、中國信託等,王道銀行、大拇哥投顧已正式上線。但須注意的是,儘管名為「機器人理財」,但現階段仍屬智能理財,需有專家團隊進入,尚非全面的由機器透過自我學習,自動產出投資組合給客戶,故部分業者以「智能理財」稱之。(註:3)

 

金管會對此市場變化和需求,於2017年6月核准「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自動化工具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Robo-Advisor)作業要點」。該作業要點參考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美國金融監管局(FINRA)、歐盟、英國、澳洲、加拿大等地所發布的自動化投資工具相關建議或指引。相關規範重點如下:

 

(一)告知客戶使用服務前之注意事項

要點捌規定證券投顧事業從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應於客戶初次使用前告知客戶,並確定客戶已瞭解或知悉:1.使用前應詳閱服務內容或其他相關公開揭露資訊;2.投資工具有其內在限制與現實情況所存在的潛在落差,其落差包括系統或程式之基本假設和提供產品範圍;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投資組合建議直接繫於客戶所提供之資訊;系統之產出未必符合客戶個人的財務需要或目標。

 

(二)演算法程式的監管機制

要點參規定業者對系統所運用之演算法,應有效進行監督與管理,於內部設立期初審核及定期審核之監管機制。期初審核機制包含:1.評估系統所使用之演算法能否達成預期成效,應理解演算法所使用之方法論,系統之假設、偏誤與偏好等;2.瞭解系統所輸入之資料;3.進行輸出測試,以確定符合所預期之結果。定期審核機制包含:1.評估系統使用之模型於市場情況或經濟條件變化時,依然得以適當使用;2.定期就系統產出之結果進行測試,以確保結果符合當初之預期;3.指派人員監管該系統。

 

(三)投資組合與利益衝突監管機制

要點伍規定為了忠實履行客戶利益優先、避免利益衝突、禁止不當得利與公平處理等原則,應避免可能因投資組合建議之建立與選擇,與客戶產生利益衝突之情事,應確認系統能公平客觀的執行功能,包含:1.決定投資組合之參數,例如,報酬表現、分散程度、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2.建立有價證券納入投資組合之篩選標準,例如,交易成本、流動 性風險與信用風險等;3.挑選適於納入投資組合之有價證券,若有價證券係由演算法所挑選者,應就演算法進行審核;4.檢視系統預設投資組合建議是否適合於所配對之客戶風險承受度類型。

 

(四)認識客戶/適合性原則要求

要點肆規定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於提供投資組合建議前,應建立客戶資料進行瞭 解客戶作業。瞭解客戶之投資目的與期間,並應充分知悉並評估包括但不限於客戶之投資知識、投資經驗、財務狀況及其承受投資風險程度。

 

(五)投資組合再平衡

要點陸規定當投資組合建議內各資產之投資報酬率表現不同,使得原本建議之各資產比例有重新調整必要時,為符合客戶承受投資風險程度或是維持原本設定比例,以降低投資組合之風險,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系統內建之資產組合自動再平衡功能者,應與客戶事先約定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投資組合再平衡交易相關內容,並應告知客戶:1.提供投資組合再平衡之服務;2.向客戶揭露投資組合再平衡如何運作;3.投資組合再平衡可能產生之各項成本及其他可能之限制。此外,系統應建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系統對市場發生重大變動時之政策與處理程序。

此外,金管會在2017年8月進一步宣布開放投顧事業在一定條件下可由電腦系統自動為客戶執行再平衡交易,在維持與客戶原約定之投資標的及投資比例前提下,事先與客戶於契約中約定於個別投資標的或整體投資組合之損益達預設標準,或偏離原約定之投資比例達預設標準時,由電腦系統自動為客戶執行再平衡交易,並即時將交易執行結果通知客戶。

 

(六)專業委員會之監督

要點柒規定事業內部或集團應組成專責委員會,負責事業內部客戶問卷設計內容、演算法之開發與調整、客戶投資組合建議符合其風險屬性、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系統公平客觀之執行及投資組合再平衡等之監督管理,或參與外部軟體開發供應商之審核與實地調查,以評估系統設計之允當。專責委員會並應確保該事業對於網路安全已建構完善之預防、偵測及處理措施。

 

機器人理財服務目前在台灣呈現如火如荼發展的情況,金管會亦核准前述相關規範,然而對消費者保護尚有不足,如若演算法程式設計本身有瑕疵或遭駭客入侵,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風險如何分配?消費者是否有求償機制?這都是未來可以討論的重點。

 

參考資料:

註1:Trading Valley (2017),《機器人理財—引言》,https://www.stockfeel.com.tw/機器人理財-引言/(最後瀏覽日:6/10/2017)

 

註2:盧陽正、林士傑、張凱君、賴建宇、鍾銘泰、謝順峰、葉俊沂、黃杬淂、黃若瑜、台灣金融研訓院、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2015),《從新興關鍵趨勢看金融業創新經營策略》,頁25-26、82,台北:財團法人臺灣金融研訓院。

 

註3:孫中英報導(2017),〈中國信託全盤靠人工智慧自主投資的機器人理財還在實驗〉,《聯合報》,https://udn.com/news/story/7239/2558383?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6-news (最後瀏覽日:6/1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