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赴陸的機遇與挑戰

蔡明家律師、陳姣姣律師(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於2018年2月28日公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惠台措施),其中指出「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在鼓勵台灣新創團隊赴陸發展的事項上,這並非大陸首次出臺相關的優惠措施,大陸近年以提供創業資金、辦公室、住房等為誘因,大力鼓勵台灣新創團隊赴陸,文創、資訊科技、餐飲業、工藝等都是台灣新創團隊欲發展的項目。根據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總結2017年的發展,兩岸青年創業基地以及就業創業示範點,累計團隊已經有1400多個。舉例而言,根據江蘇省臺辦統計顯示,截至2017年底,光是江蘇就有累計740多個臺灣青年創業項目,若加計實習、就業的青年,共有11400人。協助創業的孵化器本身幫助範圍已相當全面,例如東莞台灣青年創新創業服務中心,協助的範圍包含創投融資、政府資金申請、場地、公司註冊,甚至幫忙找尋當地合作的公司。

赴陸創業之挑戰

雖然在政策上,大陸官方過去即有對新創團隊的協助,但實際上創業成功的比率仍不高。究其原因,大陸地方政府或民間關聯單位為經營孵化器,為達到政策數據要求,成功讓新創團隊進駐,審核標準相對鬆散,致使出現新創團隊拿了資金卻無實際成果的情況所在多有。或存在部分基地園區僅有硬體設備,周邊的交通並無整體性的配套規劃等等,使實際入駐比例不高。或新創團隊因不了解當地法令、地方性潛規則而遭遇技術性障礙,無法獲補助的案例也時有所聞。此外,部分創業者對大陸市場的生態瞭解不足,無法開發出切中市場需求的商品或服務,短期的政策性資金補貼無法支持創業團隊長久營運下去。

各地方政府分別推出優惠措施

此次,各地方政府為貫徹31條惠台措施的精神,陸續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如福建莆田《關於促進莆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經評審確認的台灣青年創業項目,可獲得20萬、10萬人民幣不等的創業資金,台灣青年創業的辦公場所亦可獲資金補貼。另外,還實施台灣特聘人才專項計畫,其中若入選市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團隊可獲300萬人民幣的高額補助。如廈門市公告《關於進一步深化廈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鼓勵臺灣青年來廈門就業創業,市、區人民政府出臺的各類創業項目扶持、融資支持、科技創新、市場開拓、生產經營場所和住房租金補貼等各項優惠政策,臺灣青年同等享有。如2018年05月24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印發進一步深化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的通知》目標之一即為打造創新創業新平臺,包含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就業、生活的台灣人民在醫療、融資、購房、住宿等方面享受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推進創業園、創業社區、創業家庭等創業載體建設,做大做強廈門兩岸青年創業創新創客基地、平潭臺灣創業園、福州臺灣青年創業創新創客基地等「三創」基地。如上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發布《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表示支持台灣青年來滬創新創業,按照規定給予初創期創業場地房租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扶持。

由前述可知,各地方政府因應31條惠台措施,加深對新創團隊的協助力道,但相關措施仍著重在創業基金、辦公室、住房、創業園區等,並未根本解決新創團隊赴陸的難題。故重點非僅在偏向資金面的補助,而應更放眼於協助新創團隊了解在地社會及法令,並有相關的商品服務評估機制。

創業前的準備

建議創業者赴陸創業前,可先在大陸工作或實習一段時日,妥善應用各政府推動31條惠台措施所增加的就業及見習補貼。並進一步利用赴陸工作或實習的時間,深入瞭解當地社會需求、政府創業政策或基地園區設施,再思考是否能提出面對市場和吸引群眾的商品服務。此外,涉及創業初期的法律問題,如知識產權安排、合作契約、勞務契約、公司類型及股份配置等,可考量諮詢在大陸及台灣均有相關豐富經驗並熟悉當地法令的律師事務所做妥善規劃,將相關法律風險降到最低,才有機會在政策補貼的機遇和市場的實質挑戰中,尋找大陸創業的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