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赴陆的机遇与挑战

蔡明家律师、陈姣姣律师(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于2018年2月28日公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惠台措施),其中指出「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在鼓励台湾新创团队赴陆发展的事项上,这并非大陆首次出台相关的优惠措施,大陆近年以提供创业资金、办公室、住房等为诱因,大力鼓励台湾新创团队赴陆,文创、信息科技、餐饮业、工艺等都是台湾新创团队欲发展的项目。根据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总结2017年的发展,两岸青年创业基地以及就业创业示范点,累计团队已经有1400多个。举例而言,根据江苏省台办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底,光是江苏就有累计740多个台湾青年创业项目,若加计实习、就业的青年,共有11400人。协助创业的孵化器本身帮助范围已相当全面,例如东莞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协助的范围包含创投融资、政府资金申请、场地、公司注册,甚至帮忙找寻当地合作的公司。

赴陆创业之挑战

虽然在政策上,大陆官方过去即有对新创团队的协助,但实际上创业成功的比率仍不高。究其原因,大陆地方政府或民间关联单位为经营孵化器,为达到政策数据要求,成功让新创团队进驻,审核标准相对松散,致使出现新创团队拿了资金却无实际成果的情况所在多有。或存在部分基地园区仅有硬设备,周边的交通并无整体性的配套规划等等,使实际入驻比例不高。或新创团队因不了解当地法令、地方性潜规则而遭遇技术性障碍,无法获补助的案例也时有所闻。此外,部分创业者对大陆市场的生态了解不足,无法开发出切中市场需求的商品或服务,短期的政策性资金补贴无法支持创业团队长久营运下去。

各地方政府分别推出优惠措施

此次,各地方政府为贯彻31条惠台措施的精神,陆续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如福建莆田《关于促进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经评审确认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获得20万、10万人民币不等的创业资金,台湾青年创业的办公场所亦可获资金补贴。另外,还实施台湾特聘人才专项计划,其中若入选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可获300万人民币的高额补助。如厦门市公告《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鼓励台湾青年来厦门就业创业,市、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各类创业项目扶持、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生产经营场所和住房租金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台湾青年同等享有。如2018年05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目标之一即为打造创新创业新平台,包含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就业、生活的台湾人民在医疗、融资、购房、住宿等方面享受与大陆居民同等待遇,推进创业园、创业小区、创业家庭等创业载体建设,做大做强厦门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平潭台湾创业园、福州台湾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等「三创」基地。如上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表示支持台湾青年来沪创新创业,按照规定给予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由前述可知,各地方政府因应31条惠台措施,加深对新创团队的协助力道,但相关措施仍着重在创业基金、办公室、住房、创业园区等,并未根本解决新创团队赴陆的难题。故重点非仅在偏向资金面的补助,而应更放眼于协助新创团队了解在地社会及法令,并有相关的商品服务评估机制。

创业前的准备

建议创业者赴陆创业前,可先在大陆工作或实习一段时日,妥善应用各政府推动31条惠台措施所增加的就业及见习补贴。并进一步利用赴陆工作或实习的时间,深入了解当地社会需求、政府创业政策或基地园区设施,再思考是否能提出面对市场和吸引群众的商品服务。此外,涉及创业初期的法律问题,如知识产权安排、合作契约、劳务契约、公司类型及股份配置等,可考虑咨询在大陆及台湾均有相关丰富经验并熟悉当地法令的律师事务所做妥善规划,将相关法律风险降到最低,才有机会在政策补贴的机遇和市场的实质挑战中,寻找大陆创业的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