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中國大陸)

溫堅堅 律師

國務院於2020年4月27日發佈《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批復》在已設立59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基礎上,再新設46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以此更大發揮跨境電商獨特優勢,以新業態助力外貿克難前行。

《批復》新設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綜合試驗區)包括雄安新區、大同市、滿洲里市、營口市、盤錦市、吉林市、黑河市、常州市、連雲港市、淮安市、鹽城市、宿遷市、湖州市、嘉興市、衢州市、台州市、麗水市、安慶市、漳州市、莆田市、龍岩市、九江市、東營市、濰坊市、臨沂市、南陽市、宜昌市、湘潭市、郴州市、梅州市、惠州市、中山市、江門市、湛江市、茂名市、肇慶市、崇左市、三亞市、德陽市、綿陽市、遵義市、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延安市、天水市、西寧市、烏魯木齊市等46個城市和地區。

《批復》指出,綜合試驗區建設要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協調配合,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資訊化建設等方面探索創新,研究出臺更多支持舉措,為綜合試驗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更好地促進和規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壯大。

《批復》明確,要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實行對綜合試驗區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等支援政策,研究將具備條件的綜合試驗區所在城市納入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範圍,支持企業共建共用海外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