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

2022.03

张凯旋

2021年12月3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算法推荐服务),适用本《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算法推荐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信息服务规范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优化算法推荐服务机制,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算法应用向上向善,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侵权等行为,并应当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制定并公开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配备与算法推荐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撑。

《规定》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规定了若干的强制要求: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应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不得利用算法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或者虚假点赞、评论、转发,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或者检索结果排序、控制热搜或者精选等干预信息呈现,实施影响网络舆论或者规避监督管理行为。

三、用户权益保护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当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提供智能化适老服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劳动者提供工作调度服务的,应当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四、监督管理

网信部门会同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算法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算法推荐服务依法开展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参与算法推荐服务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五、法律责任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暂停信息更新、撤销备案、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