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8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衛醫函[2018]186號(中國大陸)

2018.8.15
張凱旋 律師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印發《2018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以下簡稱《要點》),針對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可能出現的不正問題將進行專項治理,具體來說,《要點》主要包括以下等內容:

一、規範藥品耗材產銷用行為,健全供應保障體系

就購銷的藥品和耗材來說,《要點》指出,一要鼓勵自主生產,加強品質監管。鼓勵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的研發、轉化和生產,落實財稅優惠、金融扶持以及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激勵政策。加大對醫藥和醫用耗材類生產企業的“飛行檢查”力度,嚴格落實高值醫用耗材上市後再評價和召回管理制度。二要淨化流通秩序,提倡集中採購。鼓勵醫療機構優先選擇規模化、現代化、專業化的醫療用品配送企業,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票據的電子化水準,實現生產流通企業、政府監管部門和醫療機構間稅票資訊的互聯互通。三要規範醫療使用,淨化服務環境。建立符合現代醫院管理要求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院內管理制度,向公眾依法依規公開價格資訊。加強對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行為的監管。建立完善醫療臨床指南、技術規範,推進臨床路徑管理。

二、加強醫療服務監管,規範醫務人員行為

就醫療服務監管來說,《要點》指出,一要維護患者合法權益,嚴厲打擊不法行為。加強對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行為約束,嚴肅打擊侵害患者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二要強化醫保醫療行為監督,探索創新監管模式。完善醫保服務協定管理,將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制逐步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品質雙控制,切實維護參保人員權益。

三、推進醫藥代表備案管理,構建回扣治理體系

就醫藥產品的銷售來說,《要點》要求,一要完善醫藥代表管理制度,規範院內工作行為。推進實施《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規範醫藥代表從業行為,改善醫療服務環境,藥品生產企業(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公開其醫藥代表的備案資訊。二要完善醫藥耗材監管制度,形成綜合治理體系。要加強各級各類藥事委員會建設,健全組織架構和工作制度,規範藥品耗材遴選流程,實現各醫療機構藥品耗材申請、採購、使用、監管的閉環式管理。強化資訊化手段的運用,切實執行醫療處方的點評抽評、超常預警、動態監測等制度,將各項結果在相應範圍內進行排序公示,對發現的異常情況要有相應的處置機制。

四、依託糾風機制綜合施策,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最後,為了以上工作取得實效,《要點》指出,一要依託機制,形成合力。各地糾風機制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機制的統籌協調作用,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形成糾風合力。二要落實責任,狠抓履職。三要加強交流,做好總結。

總之,《要點》針對當前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主要特點和變化趨勢,提出了繼續做好醫用耗材專項治理,持續強化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嚴格規範醫藥購銷領域秩序,堅持標本兼治不偏廢,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以促進行業作風持續好轉。對於企業來說,也可以利用該《要點》及早進行自我檢查,以減少合規風險。該《要點》已於通知發佈當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