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中國大陸)

温坚坚 律师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10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旨在重申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的主要内容,提示电子烟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健康危害并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和制止。

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通告》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此外,《通告》要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通告》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特别要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劝阻和制止,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