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竞争者指其他有可能进入该市场从事竞争且会对于市场内既有业者形成竞争压力者均属之(台湾)

2018.2.8
刘昱劭 律师

智慧财产法院于民国107年2月8日106年度民公上字第2号民事判决(下称本号判决)指出,潜在竞争者指其他有可能进入该市场从事竞争,且会对于市场内既有业者形成竞争压力者均属之。

本号判决事实为原告起诉主张其为台裔美籍人员于美国成立之公司,创立功夫茶「KUNGFUTEA」茶饮品牌,并在美国、台湾注册商标在案,曾获美国总统参选人希拉里女士到场消费。而被告经营「手作工夫茶」与原告并无任何关联,却持续在媒体上发布希拉里莅临乃原告纽约分店之新闻,故主张被告有为推展自己商品或服务,刻意攀附美商功夫茶公司已投资经营使用多年之商誉,以提高自身茶饮销售之机会,实为违反公平竞争之不正当行为,诉请损害赔偿与回复名誉。

本号判决指出,不论是现有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均应有主张公平交易法救济之权利,始可达到公平交易法确保自由与公平竞争之立法目的。而所谓「潜在竞争者」应指以产品市场及地理市场二面向界定相关市场范围后,除市场上现存竞争者外,其他有可能进入该市场从事竞争,且会对于市场内既有业者形成竞争压力者,均属之。

本号判决进而指出,原告在美国地区透过授权及加盟方式,已开设数十家分店,具有相当之营业规模,且已在台湾注册取得「功夫茶」系列商标权,在商标专用期限内,可随时透过回台设立直营店或授权他人使用商标、或寻求加盟等各种方式,进入台湾之茶饮料市场,提供与红茗公司相同之产品及服务,且会对于市场内既有业者形成竞争压力;且美国总统参选人希拉里女士到美国「功夫茶」饮品店消费珍珠奶茶并盛赞其美味,经国内外媒体大幅报导,更提高了美国「功夫茶」品牌在台湾市场之知名度。因此,综合上情,认为原告未来进入台湾茶饮料市场之可能性确实存在,原告与被告公司之间具有「潜在之竞争关系」。

本号判决进而认定,被告公司就引用希拉里女士新闻,构成故意从事不公平竞争之行为,并据此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300万元及将判决摘要事实登报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