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国大陆)

2018.10.13
吴迪 律师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更高水平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国务院制定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0月13日发布。工作方案主要就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等做出了规定,其中就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等内容:

(一)简政放权,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

为此,工作方案指出,要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取消一批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全部退出;并将优化监管证件办理程序,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2020年底前,监管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

(二)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

为此,工作方案提出,将推进海关、边检、海事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创新海关税收征管模式、优化检验检疫作业、推广第三方相信制度,从而实现口岸通关作业的提升。

(三)提升通关效率,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能。

工作方案指出,将提高查验准备工作效率、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创新边境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加快鲜活商品通关速度,以此来提高口岸物流服务的效能。

(四)加强科技应用,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为此,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并将于2021年底前,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推进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制定完善不同运输方式集装箱、整车货物运输电子数据交换报文标准,推动在口岸查验单位与运输企业中应用,并将于2019年底前,在主要远洋航线实现海关与企业间的海运提单、提货单、装箱单等信息电子化流转;提升口岸查验智慧化水平,并将于2021年底前,全部实现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联网集中审像。

(五)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口岸营商环境更加公开透明。

为此,工作方案提到,要通过加快制修订国际运输双边、多边协议,推动与相关国家在技术标准、单证规则、数据交换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口岸通关和运输国际合作;通过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不新设涉及进出口环节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规定标准、降低服务性收费等方式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实行口岸收费目录列表制度;公开通关流程及物流作业时限;建立口岸通关时效评估机制。

总的来说,此次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则在于简政放权,改革创新、对标国际,高效便利、目标导向,协同治理,以此实现到2018年底,需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数量比2017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联网核查,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到2020年底,相比2017年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降低一半;到2021年底,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世界银行跨境贸易便利化指标排名提升30位,初步实现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