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國大陸)

2018.10.13
吳迪 律師

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實施更高水準跨境貿易便利化措施,促進外貿穩定健康發展,國務院制定了《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並於2018年10月13日發佈。工作方案主要就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工作任務、組織實施等做出了規定,其中就工作任務主要包括以下等內容:

(一)簡政放權,減少進出口環節審批監管事項。

為此,工作方案指出,要精簡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取消一批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能退出口岸驗核的全部退出;並將優化監管證件辦理程式,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2020年底前,監管證件全部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

(二)加大改革力度,優化口岸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

為此,工作方案提出,將推進海關、邊檢、海事一次性聯合檢查、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廣應用“提前申報”模式、創新海關稅收征管模式、優化檢驗檢疫作業、推廣協力廠商採信制度,從而實現口岸通關作業的提升。

(三)提升通關效率,提高口岸物流服務效能。

工作方案指出,將提高查驗準備工作效率、加快發展多式聯運、創新邊境口岸通關管理模式、加快鮮活商品通關速度,以此來提高口岸物流服務的效能。

(四)加強科技應用,提升口岸管理資訊化智慧化水準。

為此,工作方案要求,加強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並將於2021年底前,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單一視窗”功能覆蓋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打造“一站式”貿易服務平臺;推進口岸物流資訊電子化,制定完善不同運輸方式集裝箱、整車貨物運輸電子資料交換報文標準,推動在口岸查驗單位與運輸企業中應用,並將於2019年底前,在主要遠洋航線實現海關與企業間的海運提單、提貨單、裝箱單等資訊電子化流轉;提升口岸查驗智慧化水準,並將於2021年底前,全部實現大型集裝箱檢查設備聯網集中審像。

(五)完善管理制度,促進口岸營商環境更加公開透明。

為此,工作方案提到,要通過加快制修訂國際運輸雙邊、多邊協定,推動與相關國家在技術標準、單證規則、資料交換等方面開展合作,加強口岸通關和運輸國際合作;通過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制度、不新設涉及進出口環節的收費專案、嚴格執行規定標準、降低服務性收費等方式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實行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公開通關流程及物流作業時限;建立口岸通關時效評估機制。

總的來說,此次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則在於簡政放權,改革創新、對標國際,高效便利、目標導向,協同治理,以此實現到2018年底,需在進出口環節驗核的監管證件數量比2017年減少三分之一以上,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全部實現聯網核查,整體通關時間壓縮三分之一;到2020年底,相比2017年集裝箱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降低一半;到2021年底,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縮一半,世界銀行跨境貿易便利化指標排名提升30位,初步實現口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開放、更具便利的口岸營商環境的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