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國大陸)

2019.1.24
吳迪 律師

近日,國務院發佈通知,公佈了“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主要包括職業教育制度體系完善、職業教育國家標準構建、產教融合促進、多元辦學格局建設、辦學品質督導評價等內容,具體見下文:

一、完善職業教育制度體系

方案指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為完善職業教育制度體系,將健全國家職業教育制度框架、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準以及推進高等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為此,需要將標準化建設作為統領職業教育發展的突破口,建立健全學校設置、師資隊伍、教學教材、資訊化建設、安全設施等辦學標準;推進資歷框架建設,探索實現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互通銜接;改善中等職業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強省級統籌,建好辦好一批縣域職教中心,重點支援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每個地(市、州、盟)原則上至少建設一所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需要的中等職業學校;建立“職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辦法,提高生源品質,為學生接受高等職業教育提供多種入學方式和學習方式;啟動實施中國特色高水準高等職業學校和專業建設計畫,建設一批引領改革、支撐發展、中國特色、世界水準的高等職業學校和骨幹專業(群),根據高等學校設置制度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發展以職業需求為導向、以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以產學研用結合為途徑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加強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推動具備條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校開辦應用技術類型專業或課程。

二、構建職業教育國家標準

方案指出,將發揮標準在職業教育品質提升中的基礎性作用,按照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的要求,完善中等、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規範職業院校設置;實施教師和校長專業標準,提升職業院校教學管理和教學實踐能力。持續更新並推進專業目錄、專業教學標準、課程標準、頂崗實習標準、實訓條件建設標準(儀器設備配備規範)建設和在職業院校落地實施。鞏固和發展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行業制定國家教學標準、職業院校依據標準自主制訂人才培養方案的工作格局。

除此之外,方案還提出“啟動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鼓勵職業院校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積極取得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拓展就業創業本領,同時主張“各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證書人員享受同等待遇”,並要求“開展高品質職業培訓”以及“實現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和轉換”。

三、促進產教融合

就促進產教融合來說,方案指出,要借鑒“雙元制”等模式,總結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經驗,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及時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納入教學標準和教學內容,強化學生實習實訓,推動校企全面加強深度合作。

四、建設多元辦學格局

就辦學來說,方案提出,要推動企業和社會力量舉辦高品質職業教育,支援和規範社會力量興辦職業教育培訓,鼓勵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職業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建立公開透明規範的民辦職業教育准入、審批制度,探索民辦職業教育負面清單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機制。

五、監督辦學品質

為保證辦學的品質,方案也提出要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品質評價和督導評估制度、支持組建國家職業教育指導諮詢委員會。將以學習者的職業道德、技術技能水準和就業品質,以及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水準為核心,建立職業教育品質評價體系;在政府指導下組建國家職業教育指導諮詢委員會,成員可包括政府人員、職業教育專家、行業企業專家、管理專家、職業教育研究人員、中華職業教育社等團體和社會各方面熱心職業教育的人士,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聽取諮詢機構提出的意見建議並鼓勵社會和民間智庫參與。

除此之外,方案還提出了職業教育改革的總體要求、目標以及具體指標,有意於教育產業投資的企業可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