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79號)(中國大陸)

2017.9.1
溫堅堅律師

國務院辦公廳2017年9月1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主要從政府服務、投資指導、融資幫助等幾個角度展開,為促進民間投資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引,具體參見下文:

一、政府服務

《意見》指出,為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各政府部門應當精簡合併投資專案報建審批事項,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品質。同時,《意見》還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向民營企業作出政策承諾要嚴格依法依規,並嚴格兌現合法合規的政策承諾,不得違法違規承諾優惠條件。其次,《意見》還指出,有關部門要在加強監管的同時,明確政策導向,提出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具體要求,正確引導投資預期。此外,《意見》還強調要加強企業與政府的溝通以及對相關政策的落實。

二、投資指導

就民間投資的產業方向,《意見》也提供了一定的指導,鼓勵民營企業投資軌道交通裝備、“互聯網+”、大資料和工業機器人、多元化農業等產業,並提出在創建“中國製造2025”國家級示範區時積極吸引民營企業參與。同時,《意見》也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專案。

三、融資幫助

意識到民間資本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此次《意見》指出,允許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繳存失業保險、公積金的費率,通過電力市場改革、標準化廠房、企業孵化器等方式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此外,《意見》還指出,要制止運輸物流過程中的亂收費現象、降低貸款中間環節費用並要通過完善信用管理等各種方式促進金融機構向民營企業貸款。

綜上所述,政府正在努力營造一個有利於民間資本投資的環境,這不僅將有利於激發民間資本的投資活力,也能讓整個市場規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