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22修订)

2022.09

陈姣姣、黄郁婷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03年实施以来的第二次修订,《条例2022》根据当下新形势下的消费形态新增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规定,有利于提升新兴消费领域的合规性,本文将就《条例2022》的亮点作简要介绍。

首先,《条例2022》第22条第3款明确规定了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竞价排名等互联网广告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依法显著标明“广告”。该规定可以避免误导消费者对商家的选择或者评价,将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二,《条例2022》第40条规定了经营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情形下的规则,即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条例2022》第78条第1款,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实际的市场投放应当与前款公示内容相一致,不得篡改抽取概率,改变抽取结果。若违反该规定,按《条例2022》第78条第2款,将面临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的风险。

第三,《条例2022》第42条还增加了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规定网络游戏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时间、时长、消费限制、内容等的要求。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电子身份认证等技术,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第四.《条例2022》第43条规定了网络直播营销平台以及直播间运营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义务。例如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关记录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数据等,否则将面临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以及责令停业整顿的风险。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标明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者。消费者因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直播间运营者未标明实际经营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