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通知(稅委會〔2018〕65號)(中國大陸)

2018.12.22
張凱旋 律師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佈通知,就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做出了調整方案(即《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以下簡稱“調整方案”),調整稅率將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根據調整方案,此次被調整的關稅主要涉及到以下幾種:最惠國稅率、關稅配額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出口關稅稅率。

就最惠國稅率來說,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對706項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並自2019年7月1日起取消14項資訊技術產品進口暫定稅率,同時縮小1項進口暫定稅率適用範圍。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附表所列資訊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則將從2019年7月1日起實施第四次降稅。

就關稅配額稅率來說,將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並保持其稅率不變。其中,對尿素、複合肥、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關稅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進口暫定稅率。除此之外,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准稅,並進行適當調整。

就協定稅率來說,除此前已報經國務院批准的協定稅率降稅方案繼續實施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對中國大陸與紐西蘭、秘魯、哥斯大黎加、瑞士、冰島、韓國、澳大利亞、格魯吉亞以及亞太貿易協定國家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而對原產於香港、澳門的產品,將根據《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貨物貿易協定,全面實施零關稅。同時,調整方案指出,當最惠國稅率低於或等於協定稅率時,按相關協定的規定執行。

就特惠稅率來說,根據亞太貿易協定規定,對亞太貿易協定項下的特惠稅率進一步降低。

就出口關稅稅率來說,自2019年1月1日起繼續對鉻鐵等108項出口商品徵收出口關稅或實行出口暫定稅率,稅率維持不變,並取消94項出口暫定稅率。

以上稅率涉及的具體產品,如有興趣,可查閱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部分資訊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表、關稅配額商品稅目稅率表、出口商品稅率表以及進一步降稅的進口商品協定稅率表。